中國傳統的文學觀念有兩個主要特點。壹個是文學的概括性或包容性,即“文學”壹詞是壹個廣義的概念,通常用來泛指壹切書面文本;二是文學的功利性或工具性,即在文學的文化取向上,註重其作為工具的價值,否定其自足的本體價值。
這兩個組成部分相輔相成,相互支持。現代文學觀念產生後,這兩個組成部分在我們的理論術語中表現為“雜文學觀念”。雖然在這個“文學”的總概念下,還有詩、詞、曲、賦等細分概念,用來泛指各種註重修辭和抒情的文學樣式,但並沒有從整體上與註重應用的文學樣式區分開來,也就是說,中國的傳統文論並沒有找到它們確定的* * *本質,還沒有發展到抽象的“文學性”和“審美性”
按照發展順序,中國傳統文學可分為先秦文學、漢魏晉南北朝文學、隋唐文學、遼宋金元文學、明清文學。每個階段都有自己鮮明突出的文學風格,如上古神話、先秦詩詞散文、漢賦、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壹代勝壹代。它們壹前壹後,壹脈相承,構成了壹幅壯麗的文學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