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是否有照顧孫輩的義務,需要根據情況討論。
1.如果孩子的父母健在,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公婆沒有帶孫子的義務;2.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經死亡,無力撫養孩子,公婆有帶孫子女的義務。
關鍵是孩子的父母有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
比如A和B有壹個孩子C,兩人都有撫養C的能力,那麽B的公婆就沒有照顧孫輩的義務。
壹般情況下,婆婆真的沒有撫養孫輩的義務。這些孩子是她自己生的。如果是自己生的,就得自己養,自己照顧。父母有撫養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我婆婆可以幫妳,也願意照顧妳的孩子。
如果妳不想,這是妳的責任。
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有時候根據自己的家庭環境,在媳婦和兒子需要幫助的時候,婆婆可以幫著帶孩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