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的特點是:言文分離,文筆簡練。
文言文的特點是相對於白話文(包括口語和書面語)而言的,主要表現在語法和詞匯上。
第壹個字“文”的意思是美麗。“言”字的意思是書寫、表達、記錄。“文言”壹詞,即書面語,在中國古代相對於“口語”長期占據主導地位。五四運動後,白話文有資格成為正式的書面語。最後壹個詞“文”是指作品、文章等。,並代表流派。
“文言文”的意思是“優美的語言文章”,也叫文體寫作。而“白話”的意思是:“用普通樸素的口頭語言寫的文章”比如“妳吃飯了嗎?”。
在中國古代,用“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表達同壹件事是不壹樣的。比如妳想問某人吃飯了沒有,可以用口語表達。是“妳吃飯了嗎?”,而用書面語言表達,卻是“飯?”。“反部”是文言文。在這裏,名詞“飯步”作為動詞使用,意思是吃。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中,口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文言文壹直保持著類似的格式。文言文可以讓不同語言的使用者“筆談”,這是壹種有固定格式但並不十分困難的交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