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鼓是樂器中表現力非常強的樂器。在壹場演出中,往往由壹名優秀的鼓手帶領,調動現場的氣氛,將演出和觀眾的情緒推向高潮。
鼓手的節奏是壹首歌的骨骼,貝司是肌肉,吉他和主唱是皮膚和衣服。可見鼓手在樂隊中的重要作用,壹個好的樂隊需要不斷的磨合和交流。在架子鼓的學習過程中,孩子的表達和溝通能力會得到潛移默化的提高。
擴展數據;
架子鼓的雛形可以追溯到1890。當時的舞臺樂隊鼓手拋棄了傳統的鼓譜,用自由表達的節奏來表達自己的節奏感。現代節奏的萌芽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美國新奧爾良的爵士樂隊和拉格泰姆樂隊的鼓手在軍樂隊中使用低音鼓和鼓,並采用“雙擊”的演奏手法。
也就是把大鼓和小鼓放在可以互相反擊的位置,壹個人同時玩鼓槌的頭和柄。他們經常根據不同的音樂風格即興創作。低音鼓是用鼓槌頭演奏的,有時也用鼓槌柄。
1910到1920這段時期是“拉格泰姆”時代,特點是左手彈奏“進行曲”節奏的低音,右手彈奏切分音的旋律。
左右手形成有節奏的重音起伏。雖然當時的鼓手喜歡自由表達,不跟著鼓譜走,但他們能聽懂鼓譜和音樂的句法。他們的主要目的是將鼓表演帶到舞臺上,並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