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的進步離不開材料的發展。所謂材料,是指能夠被人類接受,經濟地制造出有用器件的材料。材料具有以下性質:①傳統材料有四個要素:成分、結構、工藝和性能表現出壹定的規律性;(2)可用於滿足各種社會和經濟需求;③經濟性,通常以人們能承受的設備價格來衡量。
材料必須適應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的環境。至於所謂的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壹章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自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自然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即以人類社會為主體的外部世界的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