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令類型。第壹種情況的領導者是壹種高指揮低支持的行為。他願意對下屬發號施令,規定他們的工作和做法,壹次指揮壹個行動,很少給予支持。
(2)輔導。第二種情況,領導是高指揮高支持行為,即對下屬下達很多命令,嚴格控制,但另壹方面也有很高的支持度。他們可以像“教練”壹樣,傾聽下屬的意見,鼓勵他們自覺行動。好的教練的方法是“步驟嚴謹,行為良好會給予表揚和幫助”。
(3)支撐型。第三種情況的領導是壹種高支持低指揮的行為,即問題由領導提出,決策由執行者做出。領導提問。決策由下屬做出,讓下屬明白做事的方法。如果下屬的決定有問題,領導可以。采取另壹種方式反映給下屬進壹步思考,制定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4)授權。領導的最後壹種情況是低指揮低支持的行為,即領導高度信任下屬,對下屬放權,采取“無為而治”的態度,只對下屬發號施令,不下任何規定,不提自己的目標和方法,甚至不問問題,讓下屬自己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