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即官員,也是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指的是中國封建社會九品官員中的任何壹種官職,級別較低的官員是通過中國古典文學考試(科舉考試)的人。
中國古代百官壹般稱為“官”或“吏”。皇帝或國家權力對官員的管理稱為“官政”,按職位分配官員稱為“官職”,選拔、考試、任用官員壹般稱為“選舉”,官員的行為規範和道德規範稱為“官諫”。官方牧民對事務的管理稱為“官方管理”。歷代吏部壹般負責官員的日常管理,禮部負責官員的選拔和考核,都察院負責官員的監督和監察,並頒布相應的法規。同時,壹切行政活動及相關事務在古代統稱為“政治”。“為君為政,為臣為事”,“凡實行政府者,布告即命令”,所以官員的方針、政策、法律、制度和行政活動也可統稱為“官僚”。
自秦朝統壹全國以來,歷朝歷代的增刪得失所形成的系統完備的官僚體系,在歷史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延續了兩千多年。其轉型所形成的官制文化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文化遺產,我們應該認真總結,為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增添歷史文化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