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壹六國後,覺得全國文字繁雜,文風各異,於是提出了“同文不名”的思想,統壹了文字和文風。秦始皇命擅長書法的李斯代筆。因此,小篆也被稱為“秦篆”。
另壹個原因是改變了原來彎彎曲曲的筆畫線條,整理出壹種筆畫均勻、書寫方便的新字體。
篆書的制定是我國第壹次系統規範漢字的書寫。
擴展數據
《小傳》的前身《蜀文同》;
殷商時期,文字逐漸流行。作為官方文字,金文在形式上是比較壹致的。但是,在春秋戰國時期,民間文字,如兵器、陶文、帛書、簡牘等,存在著地域差異。
這種情況阻礙了各地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也影響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實施。於是,秦統壹中原後,秦始皇命李斯等人整理統壹文字。
秦統壹六國之前,諸侯國各行其是,文字形式極其紊亂。這給政府法令的執行和文化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所以統壹六國後,秦始皇把統壹文字作為頭等大事,命宰相李斯、刺史趙高、吏部尚書胡武靖整理文字。
李斯以秦國文字為基礎,參考六國文字,創制了壹種形制統壹、筆畫簡潔的新文字,稱為“秦篆”,又稱“小篆”,作為官方標準文字,同時廢止了其他異體字。
隸書又稱“官字”、“古書”。它是在篆書的基礎上,為滿足書寫方便的需要而產生的字體。篆書簡化,將篆書的勻圓線條變為直方筆畫,便於書寫。
這兩種文字形式都在全國推廣。但篆書被視為秦國的標準文字,皇帝的隸書和政府的正式文件壹般都用篆書書寫,非官方文件則用隸書抄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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