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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文化繁榮發展的原因

簡單來說,有兩點:

1.秦漢時期文化的繁榮是建立在民族團結和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的,表現為壹定的文化是壹定的政治經濟的反映。

2.秦漢時期的許多重要科技成果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顯示了中國古代勞動人民和科學家的聰明才智和非凡創造力。

具體原因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壹、政治史研究

關於政治歷史的研究文章在專欄中占很大比重。

在政治制度和官職方面,簡·秀薇的文章《魏晉南北朝與農民反封建鬥爭的歷史特點》(1988第2、4期)揭示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等級制度、宗法制度、民族宗教等歷史特點與農民反封建鬥爭的密切關系,突出了這壹時期農民反封建鬥爭的明顯個性。方北辰的《解釋九經之壹的虛無》(第1989號,第1號)壹文,通過考察這壹體系的歷史淵源,認為儒家作為正統思想的地位在魏晉時期並未發生根本動搖,儒家所倡導的三皇五帝、禹、唐、文、吳、周、孔等“聖人”仍然享有極高的地位。陳的《論魏晉南北朝地方官的考試》(編號2,1991)指出,魏晉以後,以統計的方式參加地方官考試的形式已經名存實亡。東晉南朝未能建立合理的考試制度,僅以進口稅收的多少來衡量地方官員的政績。考試制度在北魏後期重新建立。西魏和北周的考試非常有效,所以地方官僚機構狀況良好。趙昆生《解讀曹魏侍從》(2000年第6期)對曹魏侍從進行考察,認為其是曹魏重要的權力中心,構成了君權實現的核心。

關於政治事件,在對祖魯北伐的態度問題上,劉的《我看對祖魯北伐的態度》(第2期,1988)不同意歷代史家對的批判和批評。筆者認為,從司馬睿渡江到祖魯北伐的七年時間裏,南北之間的局勢並沒有形成大的北伐。東晉的財政狀況很難成為北伐的經濟保障;東晉的戴源控制了祖逖,以威懾王敦,阻止其叛亂。王永平《曹爽伐蜀目的及失敗原因考證》(第3號,1999)指出,歷來對曹爽的動機及失敗原因研究不足,認識尚淺。筆者認為曹爽攻蜀並非“輕率之舉”,而是在軍事實力遠不如司馬懿的情況下的壹種政治手段。曹爽伐蜀,不僅可以控制軍隊的指揮權,還可以在政治上排擠司馬懿,任意治國。他的失敗不僅是因為軍事準備不足和蜀國的抵抗,更是因為司馬懿及其追隨者的破壞,這種破壞在出兵、作戰、退兵時都是存在的。孔夷的《論曹魏徵抑“虛榮心”(編號1,2000)指出,魏武帝曹操是“打破名利場的人”,旨在打擊政治異己,為改朝換代掃除障礙;魏明帝曹睿作為壹個“不為真理而工作的華而不實的人”的辭職旨在打擊意識形態異議人士,但最終摧毀了他的家庭。

士族與士族是魏晉南北朝歷史上壹個經久不衰的話題。在《論士紳》(第2期,1987)壹文中,馬鑫認為研究“士紳”的第壹個問題是稱謂復雜,概念混亂。不僅讓歷史學家深感困擾,也給後來的學者帶來了困難。按照名副其實的原則和傳統習慣,對各種概念進行了梳理,認為對魏晉南北朝官僚集團的稱呼較為貼切和合適,應為“士紳”,其他不規範。至於士族的歷史地位,文章指出,就整個士族而言,它是在取得了特殊的社會地位並掌握了政權之後才趨於衰亡的。忽視士族的進化過程,把他們都罵壹頓,是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的。關於門閥政治的性質和歷史作用,孟菊在《北魏孝文帝門閥制度論》(第2期,1990)壹文中指出,作為孝文帝漢化改革的門閥制度,不能與南朝的門閥制度相提並論。北魏鮮卑貴族在長期戰爭的廢墟上建立了北魏政權。在北方,由男性大家族領導的吳堡不僅維持了當地的農業生產,而且保留了先進的生產關系和高度的漢族文化。因此,北魏統治者不得不依靠門閥家族來謀劃方略,制定政治禮儀,發展封建經濟,所以不得不實行門閥制度。張旭華、王關於“姓”不是“東吳四姓”的論證(2000年第4號),認為“姓”應為“吳郡四姓”,即吳郡的顧、陸、朱、張;其中,張、朱的代表是吳軍、張文、朱環、朱菊。

在社會組織和構成方面,張義和在1號和1988號連載的《魏晉南北朝奴婢及奴婢制度研究》是作者整體研究中的兩個問題。首先是對這壹時期奴婢來源和數量的分析;二是對奴婢社會役權範圍的考察。前者總結出魏晉南北朝奴婢的來源主要有三種:戰俘、買價、無國籍。與漢代相比,私人奴婢的數量明顯增加。後者的結論是,這壹時期奴婢的奴役範圍不僅與奴隸社會的奴隸有著本質的區別,而且與漢代也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這壹時期的奴婢大多從漢代的非生產者變成了社會的直接生產者,普遍被奴役於農業、手工業等生產部門。周國林的《論蜀吳圖中“官”的身份》(2號,1987)是壹篇考證分析的文章。鑒於史學界對此問題的各種看法,本文通過資料統計、文獻和文物,認為蜀、吳書中的“官”既不是卑微的“官”,也不是高人壹等的士大夫,而是對所有國家官員,包括自上而下的低級官員的統稱。張敏的《東晉南朝客人論》(第2期,1999)認為,東晉南朝客人的構成比上壹代復雜,既有出身低微、學術水平較高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也有投靠過來的北方人,還有所謂的才子、門生、江湖遊子、隱士等。客作為壹個特殊的社會階層,並沒有和佃農、仆役等封建依附性的人融合在壹起。相反,他們中的壹些人繼續受到王公大臣的禮遇和關註。但是,嘉賓的社會地位確實下降了。

第二,經濟史的研究

在這些欄目中,社會經濟史是最有影響力的壹個。1985第二期發表了石光明的《解釋曹魏耕作制度中的分田之術》,涉及壹個古老的話題。由於曹魏的屯田制度壹直為歷代史家所關註,討論頗多,但幾乎無人關心“分田之術”這壹具體而重要的細節,作者認為“分田之術”是壹種授田方法,其具體內容是確定種地的人要耕種的土地數量,壹夫壹女約壹百畝。文章發表後,在全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很多刊物要麽抄襲全文,要麽抄襲觀點,立刻引起了爭議。同年第四期,專欄發表了周國林的爭鳴文章《“分田之術”是授田之法嗎?文章指出,“分田之術”不是“授田之法”,而是壹種不同於“數牛失糧”的征稅方法。專欄裏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持續了三年,直到1988第1期,發表的文章全部被《中國歷史研究動態》、《人大報刊影印》、《三國史研究四十年》轉載。

歷代史家關於曹操的文章不計其數,但全面論述其整個經濟政策的卻不多見。張磊的《曹操經濟政策述評》(第4期,1985)從社會背景和思想基礎的角度進行了綜合研究,認為曹操的經濟政策豐富而廣泛,屯墾政策是其核心,稅收政策和獎勵政策也是重要組成部分,緊緊圍繞著屯墾政策,在他的整個經濟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曹魏時期的墾荒規模是壹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鄭培新對曹魏所作的《關於開荒規模的調查》(第3號,1988),通過對當時的年地租收入、糧食總產量、勞動力的耕種能力等因素的層層分析和剝離,得出了建安初年所作的大致開荒規模——約60萬畝耕地,8000畝。

在商業、交通、貿易史的研究中,馬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貿易的變遷與興起》(第3期,1988)壹文中指出:魏晉南朝時期,廣州的貿易有了很大的發展,為隋唐以後海外貿易的進壹步繁榮奠定了基礎,為中西政治、經濟、文化交流創造了條件。鄭的《論六朝商業資本形態》(編號1,1994)認為,六朝商業發展的特點是小商人資本繁榮,官僚商業資本強大,大地主市場橫盤,基本實現了商業資本的封建化,導致了商業資本的飽和。這種飽和是建立在剝削小生產者,獲取暴利的基礎上的,是資本和特權結合的結果。超商業強制切斷了商業與經濟自由、競爭平等和法律秩序的必然聯系,阻礙了商業資本的正常積累,構成了中國古代商業發展的致命弱點。劉捍東《水路交通與魏晉南北朝商品經濟的發展》(第3期,1998)指出,中國古代商品經濟與交通運輸有著密切的關系。尤其是大型貨物運輸,對交通條件的要求更高。水路運輸不僅方便,而且裝載量大。沿途碼頭的設施和較大型船只的使用,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魏晉南北朝時期水路交通相對發達,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江南經濟逐漸趕上甚至超過北方,水路交通是壹個重要因素。

魏晉南北朝時期區域經濟發展顯著,牛潤貞《3-6世紀海河流域城鎮布局考察》(1991年第2期)令人耳目壹新。本文不僅考證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海河流域縣級以上城鎮的數量,還從地形、地貌、氣候、氣象等其他學科考察了當時海河流域城鎮的布局和特點。極具學術價值的是,它著眼於歷史與現實的緊密聯系,體現了壹種全新的選題視角,運用了跨越不同學科的研究方法。對研究魏晉南北朝史具有重要意義。

對魏晉南北朝經濟問題的研究也引起了國外學者的關註。

韓國學者池佩珊寫了壹封關於在慕容統治時期的經濟政策的信(第3號,1999),通過分析《關於慕容參軍封於的信》探討了的社會經濟政策,試圖從社會經濟的角度回答北方遊牧民族進出中原後,不同民族如何發展國家的問題。

第三,思想文化研究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思想文化成就輝煌,在中國思想文化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壹大批重要的文化史課題受到學者們的關註,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石光明的《論五糧文化與西域文化的交融》(第2期,1990)選題新穎,以被很多人忽視的西北文化為研究對象,代表了魏晉歷史研究的壹個方向。作者指出,在中原動亂、文事冷清之時,五糧統治下的河西地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西北風雅、異域風情濃厚的學術文化繁榮。他認為這是西域與五糧雙向學術文化交流和雙向選擇的結果。正是在眾多不同領域的各種文化現象相互交流、相互選擇、相互融合的過程中,形成了瑰麗多彩的無梁文化。宗教問題仍然是文化討論的重點之壹。程幼偉《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在河南的傳播與繁榮》(第3期,1986)壹文將佛教在河南的傳播與發展分為三個階段:漢末曹魏時期的初步傳播;西晉十六國時期,迅速傳播,繁榮起來。在北魏達到頂峰,所以他認為河南是佛教在中國傳播最早的地區之壹。原因有四:壹是佛教東傳,河南是必經之地。第二,洛陽作為當時的首都,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河南就在首都附近。第三,佛寺的經濟來源主要靠朝廷的恩賜和富人的施舍,而北京及其附近的佛寺都是近水樓臺先得月。第四,河南戰亂不斷、人民苦難深重的現實,為以輪回、因果報應為教義的佛教提供了沃土。黃的《魏晉南北朝佛教的政治特征》(第3期,1992)認為,魏晉南北朝是佛教傳入中國後迅速傳播和發展的時代,也是佛教進入中國並成為中國的重要歷史時期。其重要特征是,由於中國政治社會的轉型和影響,它日益世俗化和政治化。無論是作為宗教形式的佛教,還是作為宗教信仰者的僧尼,都不是獨立於世俗政治而存在,而是自覺不自覺地依附於政治,參與政治,服務政治。孔夷和李玟的《魏晉玄學的衰落及其與佛教的合流》(No.2,1997)認為,東晉初期的批判思潮是玄學與佛教合流的先導,儒釋道力量的變化是玄學與沸騰合流的關鍵,魏晉玄學獨立性的喪失標誌著玄學與佛教合流的實現,此後佛教走上了獨立發展的道路。但是,佛教的這種獨立是相對的。作為外來的異質文化,它不能也不可能擺脫中國傳統文化的軌道,獨立發展。只能以中國為導向。到了宋代,它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壹部分,形成了新儒學。

關於這壹時期的文化特征,朱和平、白桂益《魏晉南北朝文化特征及歷史影響》(第4期,1998)認為,魏晉時期有三個文化特征:壹是相對獨立的地域文化格局;第二,傳統文化改造與新文化創造相結合;第三,外來文化對中國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些特征的形成和發展,不僅改變了傳統文化固有的頹廢,創造了新的文化精神,而且使中國文化多元化、豐富化,緩和了文化發展中的民族和地域紛爭與敵對關系,出現了統壹的要求。

魏晉南北朝東西方文化的比較研究,以前很少有人論述。

梅振聲《中國魏晉與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人生觀比較研究》(第4期,1993)作者指出,在東西方研究史上,魏晉文藝復興與意大利是兩個非常相似的歷史階段。在不同的歷史系列中,這兩個時代的成就無論是對過去傳統的反叛,還是對未來歷史命運的揭示,都值得大書特書。社會生活動蕩,價值體系崩塌,對古典主義的理解,藝術成就,對世界的發現,人的覺醒...在這些改變了歷史觀的* * *相似性背後,由於各自時代歷史條件的制約,人生方向呈現出不同的旨趣:魏晉士人中盛行的價值取向是形而上的人生觀,而意大利文藝復興則呈現出以人文主義為內涵的世俗人生觀,而這種差異。

第四,軍事和民族研究

曹魏的士大夫制度作為中國歷史上重要的軍事制度之壹,古今多有批評,但在士大夫的身份等具體問題上眾說紛紜。劉捍東的文章《論曹魏士大夫制度的發展與分期》(第4期,1988)並沒有把這種制度看成是靜止不變的東西。他認為,士大夫制度的形成有其自身的原因和時間。曹魏士大夫制度經歷了壹個萌芽、確立和完全發展演變的過程。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士大夫的地位也相應發展變化。

張文強的《南朝軍事制度簡述》(編號1,1998)指出,南朝中央軍事領導機構主要由鐘君和尚書省兩個系統組成。地方軍事領導機關是總司令和州縣系統。南朝軍隊的編制順序是軍、建、隊、民兵、軍等。手臂主要分水,走,騎。中國的軍事訓練壹般在首都建康進行,外國的軍事訓練壹般由各防禦鎮的長官主持。當時的武器是傳統的弓、弩、刀、劍和矛,由少府的子公司方上制造,由南北方兵工廠保存和管理。

關於會戰,潘敏忠《捕虜之戰是官渡之戰的重要組成部分》(第4期,1996)認為,薊縣捕賈之戰與白馬之戰、之戰、官渡之決戰密不可分,是官渡之戰的重要組成部分。攻堅戰發生在建安五年二月,袁俊攻打白馬之後,四月曹操解放白馬尾之前。奪獲戰的戰略意圖壹是摧毀袁俊的另壹個陣營,解除他的後顧之憂,二是摧毀袁紹的軍糧基地,使敵人陷入困境。

魏晉南北朝是壹個民族大融合的時期,民族問題歷來為史家所重視。程幼偉、吳的《論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中原民族問題》(第1996號、第1號),論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原民族矛盾形成、發展、激化、緩和的歷史狀況,統治者民族政策的利弊得失,以及民族融合的過程。作者指出,曹魏西晉時期是中原民族矛盾的形成和發展時期,十六國時期是爆發期,北朝趨於緩和。曹魏西晉時期,允許少數民族內部遷徙,有利於民族融合。而西晉蔣通提出的將少數民族遷回長城,不利於民族融合,也難以奏效。十六國後期統治者的民族政策比前期要好。魏晉南北朝時期,民族融合伴隨著民族壓迫、沖突和仇殺。最後到了隋唐時期,遷入的少數民族已經與漢族完全融合。

動詞 (verb的縮寫)漢族個案研究

家族,尤其是富裕家族,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和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由於當時特殊的歷史環境,對這壹時期壹些名門的個案研究成為學術研究的熱點。在90年代,本專欄發表了許多這方面的學術論文,他們分別研究了家庭的起源、婚姻和官方地位、文化特征、興衰原因及其歷史地位和作用。

論婚姻的特點:漢魏以來貴族政治的確立和鞏固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壹是家族成員政治地位的提升及其在學術領域的成就;第二,家族通過婚姻裙帶關系互相促進和利用。因此,婚姻是士族,尤其是東晉南朝華僑姓士族維持其貴族地位的重要手段。同時,婚姻的變化也能反映壹些家庭社會地位的變化。劉景福的《京兆杜氏研究》(第3期,1993)分析了京兆杜氏的婚姻狀況,並與潁川荀氏進行了比較。作者指出,這兩個家族的婚房基本上都屬於壹個貴族家庭,兩人都嫁給了皇族。杜氏家族的婚姻家庭有河內司馬氏、京兆魏氏、河東裴氏、鳳儀嚴氏、北地傅氏、太原祁縣王氏、河南元氏等。像荀家,基本屬於名門望族。雖然兩個民族都嫁給了皇族,但對皇族的依賴程度是不同的。茍氏?子雲娶了曹操的女兒,雲子娶了司馬懿的女兒,荀殘娶了曹洪的女兒,荀仙是山西和旬陽的公主等等。,延續兩晉,始終與皇族保持相對關系,又倚重皇族,幾乎同命運,* * *興衰。杜氏,杜宇娶了司馬懿的女兒,杜毅的女兒是晉成的皇後,杜贊是魏孝武的妹妹,如此而已。他們對王室的依賴很小,地位也不完全取決於自己的親戚。

關於官:魏晉南北朝時期,官是衡量家族等級的標準之壹。壹個官員的演變,最能體現士族地位的興衰和家族的興衰。士紳官場是壹個不斷變化的歷史過程。

劉景福對京兆杜氏和潁州荀氏的仕宦特征進行了比較,認為世代為官是他們* * *的相似之處。荀氏家族被記載在100人左右,而杜氏家族則達到120人。荀主要在漢魏南朝為官,北朝很少。杜氏家族遍布南北朝胡漢。荀家族在上層有著廣泛的人脈,很多都是中央政府的文官高官,主要是士大夫家族。杜家是官宦世家,官宦色彩濃厚,上層交往不多,地方軍政要員多。茍家更高,杜命更強。潁川長社的鐘石也屬於漢魏舊族。謝文對潁川長社鐘石的研究(2號,1991)追溯其家族成員的官職狀況:鐘石從西漢到中唐有900余年的連續世系,從東漢末年的鐘繇到中唐的鐘兄弟500余年,幾乎每壹代都有官員。他家很多人都為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做出了貢獻。關於俞氏,孟《漢魏南北朝時期潁川鄢陵俞氏源流考》(第3號,1992)指出,俞氏自東漢至南朝已有近400年的歷史,共有74人。其族萌芽於東漢,掘於曹魏西晉,盛於東晉,衰於南朝。漢代以前,俞氏家族的祖先很少聽說。正史中,鄢陵俞氏出現在東漢時期,《虞城》是鄢陵俞氏最早的記載。於、鄧、當官當仆人,都是大英雄。西晉時,耿氏已遠非曹魏時期。它只在朝鮮服役,發布詔令,教授儒家經典。此時已經能夠團結朝臣,插手國事,有了親信的威望和家族的希望。東晉時期是俞家族建功立業最輝煌的時期,也是這個家族的鼎盛時期。郁亮是這個家族幾百年歷史中的代表人物。經歷了東晉廢帝時期的政治混亂,俞氏家族明顯地由盛轉衰。

關於學術文化:要獲得社會的認可,貴族家庭必須符合當時社會的價值取向。在當時,文化素養是衡量人才素質的重要標誌,也是人們入世做官的重要條件。魏晉士紳多為家世所學,出身士子。雖然他們壹開始就有突出的軍事成就,但在後世卻往往以博學著稱。這也是當時士紳傲慢的壹個資本。孟的文章《論潁川鄢陵俞氏家族的頑強崛起》(第3期,1993)認為,魏晉時期是俞氏家族政治發展的重要積澱期,這壹時期的文化特色十分突出。俞家族在東晉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此時正是家族文化最發達的時期,文化事業成為其政治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俞氏家族成員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和水平,在教育、文學、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司馬氏江左政權與虞氏聯姻,除了西晉時期與虞的政治積累外,更應歸功於虞氏家族文化的優勢。劉景福將荀家與杜家在文化上進行比較,認為兩家各有家室。荀家以禮樂法為主,而杜本來就是刑律大師,自杜預任上,以《春秋左氏傳》而聞名。文化層面上,整體上荀家高於杜家,荀家人才輩出,杜家以官才或軍功著稱。

六、社會史研究

近年來,魏晉南北朝社會生活史的研究也引起了中外學者的關註。

日本學者四郎·關偉《關於安徽曹氏宗室墓葬的幾個問題》(第3期,1997),作者通過對安徽亳州曹氏宗室墓葬的文字梳理、歸類、釋疑、解讀,認為曹氏宗室墓葬是曹騰以宦官身份進入中央後所建。曹石壹族有規模龐大的墓地,說明從曹騰開始的三四代中,上至中央下至郡縣的各級官員都有。相對而言,曹氏宗族在短時間內發展迅速。

婦女問題也是近年來的熱點問題。

萬虹的《論秦漢至魏晉女性風貌的變遷》(第3期,1991)指出,與秦漢相比,魏晉時期的經濟、思想、文化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所以魏晉女性能夠大膽地與封建禮教作鬥爭,她們掙脫了秦漢禮教對女性的束縛,為自己爭取到了壹些權利。但這種變化只是封建專制制度相對衰落時的暫時現象。隨著中國封建社會的不斷發展和統壹的封建專制制度的重新建立,婦女的社會地位每況愈下。

黃允和的《北朝均田制與婦女》(第1994號,第1號)從經濟學角度研究北朝婦女問題。作者認為北魏的均田制帶有濃厚的原始社會色彩,平均主義影響婦女,北方有大面積的不毛之地,戰爭打破了儒家壹統天下的局面,北方思想意識更加開放,導致婦女受田。婦女獲得土地意味著她們的經濟獨立。

薛瑞澤、王大堅《3-6世紀後妃變態心理分析》(第2期,1995)從遺傳因素、心理因素、社會因素三個方面分析了3-6世紀後妃變態心理的成因、表現及社會危害。筆者認為,遺傳因素和心理因素是後妃變態心理形成的基礎,社會因素是這些變化的直接動因。

關於家庭生活,趙建國的《論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家庭結構》(第2期,1993)說,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家庭結構具有尊長、順從夫妻、謙和謙卑的顯著特點,這些特點的形成有政治原因:實行貴族制;個人依戀嚴重;宗法制度的影響;封建等級制度的影響;私有制的影響。薛瑞澤《魏晉南北朝婚齡考》(第2期,1993)認為,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歷史上戰亂頻仍的時期,這種特殊的歷史環境不僅使婚姻形式多樣,也使這壹時期的婚齡基本呈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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