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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令的實施

北京市於2011年2月6日正式公布《關於實施“國八條”的通知》。對於老百姓最關心的限購政策,文件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對已擁有壹套住房的戶籍家庭,對持有有效暫住證且在本市無房的非戶籍家庭,連續5年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

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本市暫住證且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出售住房;

住建部將會同多部門完善購房人信息共享和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證明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購房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在住房信貸政策方面,要求切實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要求各金融機構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切實落實二套房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為1.1倍的政策,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深圳出臺限購令,戶籍居民限購兩套房子。

戶籍:限購兩套。

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壹套。

時間確定以網簽為準。

深圳緊急下發《關於進壹步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進壹步限制了深圳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深圳戶籍家庭限購2套,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通知稱,深圳限購住房家庭數量政策暫時實施。對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限購2套住房;對能提供在深圳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深圳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深圳購房。2010 10 10月5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發布特別提示,提醒市民仔細查看是否符合市政府辦公廳9月30日發布的“限購令”規定的條件。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房地產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備案登記過戶,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廈門出臺臨時限購措施。1戶只能購買新的1套房。

國慶前夕,廈門國土、房產等七部門聯合出臺意見,決定采取臨時限購措施,即2010 10 1至2010 12 31,同壹家庭在廈門只能購買壹套新的商品住房。上海出臺限購令,房產稅與房價掛鉤。

國慶假期最後壹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上海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上海市《樓市調控細則》終於出臺。根據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網公布的信息,共有12條意見,主要包括限購、房產稅、信貸等八個方面。

《意見》明確,上海將在壹定時期內限制購房家庭數量。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購壹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至於“房產稅”,《意見》明確提出,“按照國家關於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要求,積極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各項準備工作”。除此之外,關於“房產稅”也沒有更詳細的內容。

上海明確,商業銀行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非本市居民在本市申請貸款購房,應提供自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商業銀行將暫停發放住房貸款。上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也做了相應調整,停止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上海規定分配給拆遷戶的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產證後的5年調整為3年。此外,上海已明確未來5年將新增1萬套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準入標準將逐步放寬。“限購令”寫入上海新購房合同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聯合修訂了《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上海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和《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增加了《房屋銷售限制特別通知》、《違反房屋銷售限制解除合同的責任》等部分條款。在簽訂銷售合同時,買方應看清新的責任和義務條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銷售新建商品房時,將使用修訂後的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和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與購房人訂立合同。二手房買賣雙方使用《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即日起,推出新的購房合同示範文本。

三份合同的新內容包括:

●增加“特別提示二”: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當知悉國家和本市的房屋銷售限制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買賣雙方轉讓房屋應當符合銷售限制規定。購房人未如實提供家庭信息及家庭成員擁有的住房情況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拒絕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壹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暫定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兩年在本市累計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兩年內不能提供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出售住房。違反規定購買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在簽訂本合同前,購房人可向財稅部門和貸款銀行咨詢相關稅收和信貸政策,謹慎確定購房付款方式。堅決遏制房地產公積金,停止全部三套房貸。

繼深圳廈門出臺限購令後,有媒體報道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廣州正在積極研究落實意見。如果廣州房價上漲較快,不排除出臺限購政策。

據廣州當地媒體透露,廣州樓市調控細則將出臺,其中也涉及限購等措施。

此前,國家相關部委分別發布“新國五條”進壹步調控樓市,其中暫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提高首付比例至30%及以上、限制住房套數、調整契稅等條款比今年4月發布的“新國十條”更為嚴厲。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正式公布廣州“限購令”。廣州公布的四項調控二級樓市措施中,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只能購買壹套新房、二套房貸首付不低於50%、全面停止第三套及以上房貸、住房公積金同步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自2011起,長沙對90平米以下商品住房限購。2014早些時候,市場多次傳出長沙即將取消樓市限購的消息,但壹直未得到官方證實。

2014年8月6日,長沙市住建委向記者披露,長沙已正式解除樓市限購令,購房者購房不再需要證明材料。長沙解除樓市限購令是根據樓盤和購房者的相關情況逐步放開的,主要是減少行政幹預,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但由於長沙的限購令只涉及9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涉及面不廣,解決方式也比較簡單,所以並沒有“解除限購令”的正式文件。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落實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法正[2011]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壹步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等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本市所轄六區實行限購政策。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在本市及外省市購房的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所轄六區範圍內新購壹套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當對購房人及所購房屋的家庭成員進行核對,並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違反規定購買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合同備案和房地產登記。

第二,嚴格執行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銀行不予貸款;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貸款用於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三、實施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個人購買143㎡(含)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購房家庭唯壹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個人購買90㎡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再次購買住房的,不再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嚴格商品房預售管理商品房項目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前不得預售,不得采取認購、預訂、搖號、發放貴賓卡等方式預售。、或向買方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付款等性質的費用。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應當在預售批準後5日內壹次性公開全部在售房源及每套房源價格,並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不得隨意提高銷售價格。合同簽訂後,不得隨意退房或更改買方名稱。

5.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清理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重點核查違規預售、囤積房源、哄擡房價、消費者投訴集中的項目。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記入房地產信用檔案,暫停商品住房網簽;拒不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直至取消其開發資格。

6.加強信息公開和市場監測,完善房地產信息公開機制,穩定市場預期,及時公開已批準銷售信息、可售樓盤和房源信息,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發布市場調控和相關統計信息,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

七、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資金和配套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和供應比例,保障具體地塊落實。市政道路等配套公共設施將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建設和交付使用。加強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和資金籌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融資平臺,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八、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進壹步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加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和舊城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立健全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通過配租和收購,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對已納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項目,加快建設程序和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時交房;符合分配安置條件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分配安置工作。

2011年1月11日,國務院確定2011房地產市場調控系列措施後,成都市也出臺了相應政策落實“國八條”。2月15日,成都市房管、發改、財政、國土、地稅、金融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壹步加快住房保障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成都中心城區將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限購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購買第二套住房,暫停購買第三套住房。

限購二:外地戶籍家庭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緩購買第二套住房。

限購三: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主城區購房。

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是主城區。新購商品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時間為準,新購二手房時間以交易過戶受理時間為準。具有本市戶籍的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員為本市戶籍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18周歲以下的子女。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以在本市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套數和購買新房時在權屬登記系統備案的住房套數為準。商品房限購引發爭議。公眾質疑“太溫柔”

鄭州65438+10月7日訊(唐麗)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發布消息稱,鄭州從6日起正式實施商品住房限購令,即對本市建成區內人口密集區和其他區域實行差別化限購政策。但今天在街頭隨機走訪時,發現不少市民覺得此舉毫無意義,限購措施“過於溫和”。

根據鄭州住房限購令規定,非本市戶籍且無法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家庭,暫停在人口密集區域購房,只能在其他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只能在人口密集區或其他區域臨時購買1套商品住房;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人口密集區臨時購買1套商品住房。昆明發布限購令,壹戶家庭被限制購買1套新房。

2011年1月65438+8日下午,昆明市政府會同雲南省住建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發布《關於在昆明市實施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使昆明成為全國第21城市、西南第1城市。暫定昆明市戶籍居民和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家庭,只能在昆明市主城區四區和呈貢縣行政區域內新購買壹套商品住房。

通報會上,昆明市副市長陳勇說:“昆明市政府有信心、有決心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都在限購範圍內。

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昆明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的同壹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昆明市主城區四區和呈貢縣行政區域內(含三個國家級開發區和度假區)只能新購壹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符合上市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對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繼續停止發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貸。

通知提到,昆明各商業銀行繼續停止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1年以上的非昆明戶籍居民家庭,暫停發放住房貸款。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購買首套住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公積金貸款首付不得低於50%,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至少建設15000套保障性住房。

“十二五”期間,昆明市將建設保障性住房175000套,其中2065年全市計劃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15000套,438+01處於前期階段。在此基礎上,年內本市將進壹步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籌集住房資金,為市民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而且15000套只是壹個最小值,保障房的套數會比預期的大很多!”陳勇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2011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精神,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我市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壹是切實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

(壹)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統壹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落實國發[2010]10號、國辦發[2011]1號文件的有關要求。

(2)積極采取措施穩定房價。壹季度末,市政府將公布2011年本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第二,全面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

(三)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市政府《2011住房保障工作責任書》的要求,認真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稅費優惠等政策,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擴大住房保障體系覆蓋面。積極引導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新出讓或劃撥土地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普通商品房項目和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廉租房比例分別不低於15%、5%和30%,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8.6萬套(戶)的目標。

(四)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投入,鼓勵機構投資者投資運營公共租賃住房,引導產業園區和大中型企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完善融資機制,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三、調整和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

(5)稅務機關應進壹步采取措施,加強稅收征管。對個人購房不滿5年的,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收個人住房營業稅,嚴格執行個人轉讓不動產所得稅征收政策,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六)實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檢查。

(七)房管部門在辦理存量房交易登記時,應要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交易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堅決堵塞“陰陽合同”漏洞。

(8)認真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實國家稅費減免政策。

第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九)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銀監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十)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的區縣、開發區和部門,必須停止供應其他住房建設用地。

(十壹)確保土地供應總量,進壹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進“限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11年度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積極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

(十二)加強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對已提供房地產的土地,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兩年以上就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壹年以上的罰款。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額低於25%(不含地價)的,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和土地開發項目。

第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十三)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以及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銷售其在本市轄區內的住房。

(十四)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進壹步完善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加強購房人資格審查,確保限購政策落實到位。對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商品房網簽、備案和二手房過戶手續;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資格、違規賣房或代理賣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從嚴處罰。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房管部門做好購房資格審查工作。

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責任追究機制。

(15)進壹步加強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的監督檢查。對新建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住房保障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差別化住房信貸監管不力、房地產相關稅收監管不力、差別化住房信貸落實不力、稅收政策不力、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市政府將約談並問責相關區縣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八、堅持強化正確輿論導向。

(十六)新聞媒體要積極引導居民根據國情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輿論支持,大力宣傳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的進展和成效,深入正確解讀政策措施,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和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凡制造或走假消息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2011 . 2 . 25)2010 10 6月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發布《關於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南京暫時限購第三套住房;同時,取消自住型和改善型購房補貼;辦理預售許可證,必須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提高。這是繼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發布住房限購後,壹線城市發布限購。

至此,根據各地發布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匯總,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寧波、福州、廈門等8個城市發布了住宅限購。相對於北京、上海、杭州每個家庭只能買壹套房,南京、深圳的政策略顯“溫和”,即每個家庭最多只能買兩套房。2014年9月26日10、14,珠海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珠海市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意見》。意見明確規定,自印發之日起,為進壹步優化戶型,優化住房發展空間布局,控制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區(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為鼓勵和引導居民在新城新區落戶,在新城新區(橫琴、南灣、唐家灣及西部地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為更好地吸引各類人才,提供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在我市投資、創業、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持投資、創業、就業等相關證件,可在中心城區購買1套符合我市人才目錄的商品房。

《意見》強調,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營造良好投資和營商環境為基本出發點,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要加快保障住房建設和市場供應;要發揮規劃和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調整房地產產業結構,優化住房開發空間布局;要以建設國際宜居城市為契機,加快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推進新城新區開發建設。

珠海當晚宣布取消“雙限令”,這是繼佛山之後,廣東省第二個為房地產調控“松綁”的城市。目前,全國已有30多個城市相繼取消樓市限購政策,僅剩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三亞五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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