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球類運動
蹴鞠
蹴鞠,指古人以腳蹴、蹋、踢皮球的活動,類似今日的足球。
據史料記載,早在戰國時期中國民間就流行娛樂性的蹴鞠遊戲,而從漢代開始又成為兵家練兵之法,宋代又出現了蹴鞠組織與蹴鞠藝人,清代開始流行冰上蹙鞠。因此,可以說蹴鞠是中國古代流傳久遠、影響較大的壹朵體育奇葩。
2006年5月20日,蹴鞠已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蹴鞠起源:
蹴鞠所用之“鞠”,可上溯到石球。石球約十萬年前的丁村文化遺址首先出土,四萬年前的許家窯文化遺址大量出現。石球最早是狩獵工具,原始社會後期出現了用腳踢的石球及鏤空的陶球。
蹴鞠傳說為黃帝所作:“蹴鞠,傳言黃帝所作(劉向《別錄》)”。明《太平清話》也記載:“踏鞠始於軒後,軍中練武之劇,以革為元囊,實以毛發”。是說蹴鞠始於黃帝,開始用於軍事訓練。鞠是用皮子做成圓形,裏面裝滿毛發。戰國帛書有黃帝殺死蚩尤以後,“充其胃以鞠,使人執之,多中者賞”的記載。
木射
木射,又名十五柱球,是遊戲者輪流以木球撞擊十五根筍型立柱的壹種室內的活動形式,產生和興盛於唐代。
出處:
木射是壹種很特別的球類活動,唐人陸秉曾為此專門著《木射圖》壹書,對這壹活動作了十分詳備的介紹,可惜此書已經失傳了。至宋朝時,時人晁公武讀到了此書,因而在他的《郡齋讀書誌》中對《木射圖》作了簡短的解題,為我們留下了對木射較為形象的描述。他說:“《木射圖》,唐·陸秉。為十五筍以代侯,擊地球以觸之。飾以朱、墨,字以貴賤之。朱者: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墨者:慢、傲、佞、貪、濫。仁者勝,濫者負,而行壹賞罰焉。”
此文大意是說,用木削成筍形,作靶子,上縮下擴底平,立起來不易翻倒,總計十五根。這十五根筍分為兩大類:壹類通體塗為紅色,分別刻上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等字,***十根;另壹類塗以黑色,分別刻以慢、傲、佞、貪、濫等字,***五根。活動時,將十五根筍立在平坦的場地壹端,投拋者在另壹端,用木球去擊打另壹端的木筍,以擊中朱色筍者為勝,以擊中墨者為負,最後看誰擊倒的朱色筍多,就是終勝者。
捶丸
“捶”即擊打,“丸”即小球。捶丸,即是我國古代以球杖擊球入穴的壹種運動項目。前身可能是唐代馬球中的步打球。當時的步打球類似現代的曲棍球,有較強的對抗性。到了宋朝,步打球由原來的同場對抗性競賽逐漸演變為依次擊球的非對抗性比賽,球門改為球穴,名稱也隨之改稱“捶丸”。
據《丸經》記載,捶丸最顯著的特點是:場地要有地形變化、凹凸不平,設球穴,球穴旁要插上彩旗作為標記;捶丸所用杖(棒)有不同的類形,分“攛棒”“杓棒”“樸棒”“單手”等,供人在不同條件下選用,打出不同的球;捶丸之球,壹般用贅木制成,這種贅木即樹身上結成絞瘤的部分,此類木質生長不規則,樹纖維絞結緊密,十分牢固,久擊而不壞。
捶丸最顯著的特點是場上設球穴,以杖擊球。場上設窩,又叫“家”,即小洞;窩邊插小旗。捶丸時,以球入窩為勝,勝則得籌。所謂“基”,就是畫定的擊球點。球基和球窩的距離,遠的可以相隔50至60步,最遠的不得超過100步,近的至少寬於壹丈。
捶丸和高爾夫:
從技術上講,捶丸和高爾夫球運動有三大基本特征是相同的。第壹,兩者都有球洞。第二,兩者都用球杖擊球,所用的球杖基本相同;第三,場地選擇極為相似。
捶丸很可能是在元代傳入歐洲,法國壹位著名的東方學者萊麥撒根據大量的史料,考證出中國古代文化由蒙古人西征傳入歐洲的種種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