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人夏庭芝《青樓集·誌》在綜述宋元表演藝術歷程時,就強調元代已經趨於成熟的北曲雜劇所承載的文化功能,他特別列舉:“君臣如《伊尹扶湯》《比幹剖腹》,母子如《伯俞泣杖》《剪發待賓》,夫婦如《殺狗勸夫》《磨刀諫婦》,兄弟如《田真泣樹》《趙禮讓肥》,朋友如《管鮑分金》《範張雞黍》,皆可以厚人倫,美風化。又非唐之傳奇、宋之戲文、金之院本所可同日語矣。”在這裏,戲曲所敷衍的劇目廣泛地聚焦在君臣、母子、夫婦、兄弟、朋友這些社會關系,產生著扶持倫理、張揚教化的積極作用。而據此往上推,曾經還不是社會娛樂審美主流形式的院本、戲文等戲劇形態,在觀聽娛樂間都普遍地訴諸人文關懷。人所熟知的南戲戲文創始之作《王魁》,就是古代負心婚變母題的淵藪,與之相關的《蔡伯喈》《張協狀元》等作品,***同通過題材所展示的文人負心故事,強烈地張揚著民間社會對於夫妻倫理的尊重與維護,並將女性的失意情感和悲劇體驗予以張揚,這實際用戲曲的形式回應著《詩經》時代起就對“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詩經·衛風·氓》)的哀婉歌詠。如果繼續上推考察更為成熟的傀儡戲表演,在唐代傀儡戲的繁榮演出中,便有其時著名的木偶戲題材“木老人”(也被稱作:郤翁伯),充分展示了傀儡戲通過特殊的劇目形式,將宗教思想蘊含其中,表達著對於人生幻化、生命流轉的感慨,這樣的劇目將佛教本質性的無常空觀與中國人生進行了結合,展現著現實人生的生命反思。顯然,從傀儡戲到人為載體的表演,從哲學思想到現世社會,戲曲核心體現的正是對“人”的思想、信仰、情感、心理的表達。說到底,戲曲在千百年的發展,強烈地展示著作為“人的藝術”的本質特征,這是這個藝術樣式最核心的人文價值。
當然,戲曲能夠綜匯眾流,接納中國文化的多元形態而自成壹體,還在於戲曲是禮樂文化的重要載體,這就讓人的價值觀、思想觀始終在中國文化的終極理想中得到展現。《樂記》稱“禮以道其誌,樂以和其聲,政以壹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壹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強調了文化在社會治理中重要作用。而在看似“禮崩樂壞”的社會更叠變遷中,恰恰是禮樂的不斷建構強化著文化輔助社會的功能。到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戲曲作為詩、樂、歌、舞壹體的綜合性藝術,逐漸成為禮樂文化的集大成者。尤其是宋元以降,中國的戲曲舞臺演出,基本上呈現出神廟與戲臺相對的格局,戲曲演出與崇德報功的祭祀禮儀形成了極其穩定的時空結構,中國各地古代戲臺概莫能外。山西省高平市康營村關帝廟同治五年《重修舞樓碑記》稱:“祭祀之禮,所以崇德報功,典至巨也。古者陳以俎豆,薦以馨香,至後世則兼以優戲。噫,戲者,戲也,胡為以奉祀事哉?意者稽前代之盛衰,鏡人事之得失,善者足以為勸,惡者足以為懲,因於敬恭明神之時,式歌且舞,上以格在天之靈,下以昭前車之鑒乎。”這段出現在清代晚期的表達,正深刻地說明了在神廟戲臺的結構空間中,戲曲通過對於歷史、社會、人生的充分展示,在奉獻於天地自然與往聖先賢時,充分張揚著歌舞並做的表演藝術。這與禮樂制度所強調的“禮以節人,樂以和人”的原則是密切壹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