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傳統婚俗是中國文化的壹部分,從原始初民的粗獷"開放",到封建社會的僵化封閉,形成壹套完整體系,從中折射出中華民族深層的文化心理。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載體,華夏文明能夠生生不息,漢字功不可沒。因而,漢字和古代文化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在古代婚姻進行中有壹個字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娶",這是個會意字,很直白的分為"取女",取彼之女為我之婦。
但是怎麽"取",這就涉及到壹整套的婚俗文化體系,與中國古代婚俗的產生和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
壹、何為"娶"
漢字的方塊形狀給人產生壹種強烈視覺感受,並且形和意之間具有高度的壹致性和關聯性。
"娶"字《說文解字》指出,"取婦也,從女從取"。
這裏頻繁出現的"取"字又是什麽來歷呢?
還得看《說文解字》,取是捕取的意思,《周禮》進壹步解釋是取左耳,就是古代人在捕獲野獸或者敵人時把他們的左耳割下來,這根本就是壹個戰爭術語。
"取"為強制行動,必訴諸武力,故引申為奪取,攻取,據為己有。結婚是如此喜慶的事情,古人為什麽用了這樣壹個血腥的字眼呢?
原來那時存在"劫奪婚"。這是壹種通過武力進行強制性劫奪女人,進而實現成婚目標的婚娶方式。
主要發生在部落或氏族戰爭中,敵對勢力的婦女成為掠奪的對象。那時還曾經發生過將娶親的人誤認作匪寇的事情,可見當時搶婚之時肯定是全副武裝,搶婚之事多麽頻繁地發生。
有學者曾言,"取女,搶女也。"在漢以前的文獻中"娶"仍寫作"取",從兩個字的通用可以看出,娶女在古代確為壹種武力搶奪。
我們從"取"和"娶"的字型可以看出當時割取左耳的殘酷事實,可以推測在造字之初,娶妻是壹件多麽讓人"驚恐"的事情。
但是經過幾千年的演變,到現代娶妻則變成人生大喜之壹,中國古代婚俗的演化和曲折進化,其中的風雲變化、悲喜交加,讓人瞠目結舌讓人眼界大開。
二、古代婚姻形態的起承轉合
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進程,原始的生殖繁衍逐漸烙上了文明的印記而發展成婚姻,並形成特定的、禮儀與習俗。從原始社會起,可以看到中國的婚姻形態分為以下幾種:
1原始社會時期的婚姻形態
首先是原始群婚。就是整個原始部落中的男女互相間都為夫妻,生下的孩子只知母親不知父親,是原始社會初期的婚姻家庭形式。這種婚姻制度存在於舊石器時代之前。
其次是血族群婚。在部落人群內進行了初次劃分,規矩是凡屬同壹輩分的男女互為夫妻關系,即使是同胞兄弟姐妹也不例外。新石器時代初期之前是這種婚制,此時婚姻進入族內婚狀態。
其三是血族婚。禁止本氏族內兄弟姐妹通婚,這種婚姻形態主要是不同氏族的兄弟姐妹通婚,形成於母系氏族社會。
其四是對偶婚。壹個男子(女子)開始有壹個相對固定的、主要的配偶,同時允許有多個不固定配偶。婚姻形式開始出現相對穩定的形式。
其五是單偶婚。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工具等財富逐漸變成家庭擁有,這壹切使單偶婚成為適應社會發展的婚姻形態。此時,男女之間產生愛情的萌芽,人類社會有了文明的跡象。
隨著社會的發展,原始社會的婚姻制度從形式上逐漸由男從女居發展為女從男居,內容上從無意識男女雜遊走向有意識的男女結合。
2奴隸社會的婚姻形態
此時男子在家庭中的權利日益增強,婦女淪為家庭奴隸。這個階段主要有兩種婚姻表現形式。
壹個是"轉房婚",即寡婦改嫁給原夫親屬。
主要是男子在父親死後可以娶庶母;或者可以娶寡嫂或寡居的嬸母。
壹個是"媵妾"婚,也可稱為嫡妾婚制,妻分嫡妾,其所生子女也有嫡妾之別。這是壹夫多妻制的變形。封建帝王的後妃制就源於這種婚制。
3封建社會的婚姻形態
封建制和奴隸制婚姻關系本質是壹樣的。但是改禮為法,使婚姻關系通過法律和制度加以強化和保護。
這個時期主要實行娶婚。男女通過聘的程序進行娶嫁。主要內容不外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聘約或聘財。
西周時出現聘娶婚,春秋戰國之後,聘娶婚在中國普遍流行。這時在民間還有壹種童養婚,童養婚是女方在童年時即被男方收養,長大後成親。
另外還有典雇婚和贈賜婚。典雇婚多是家境貧困的丈夫,為生活考慮將妻子典雇給他人作妻妾的臨時性婚姻形式,民間俗稱"借妻生子",以孩子出生為截止時限。
贈賜婚是指帝王或其他人將所擁有的女子贈或賜給別人為妻的婚煙形式。封建時期民族間的和親也屬於這種婚姻形式。
中國從原始社會走向封建社會的時期,也是中國古代婚俗文化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歷程。
三、古代婚俗文化的精神要素
作為壹種文化形式,婚俗文化從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中國人的某些社會觀念。
1婚姻觀念的嬗變
中國傳統文化意義上的擇偶觀、貞操觀念和生育觀念逐步形成。
首先是門當戶對觀念壹直盛行不衰。特別是魏晉南北朝"上品無寒門, 下品無士卒"時期,"門第高下"成為婚姻唯壹的標準。
第二種門當戶對是指權財結合。地位較低的人家可以用雄厚的財力求得和上品人家的通婚,雙方各取所需。此時"財聘厚薄"成為壹個可選的婚姻標準。
第三種是郎才女貌。男子惟"才",女子重"貌",這算壹種另類的門當戶對,此時"才""貌"成為價值評判的標準。在中國傳統婚俗文化中,才子配佳人最是讓人認可和稱贊。
其次是貞操觀念的嚴格化。這裏主要指性道德觀念。封建社會最重貞操觀念,女子從小就受家庭訓教,社會上還有壹系列規範其言行。
除了婚前婚後要守潔之外,寡婦也要守潔,宋以前再婚是被允許的。 但是自宋朝開始提倡"餓死事小, 失潔事大"的風俗,女性的貞操被提高到令人恐怖的高度,寡婦也不能置身事外。
其三是生育觀念的至高性。中國傳統家庭倫理崇尚子孫滿堂,多子多福。這裏包括兩個意思: 多生子還要生兒子。
傳宗接代在古代受重視的程度高於其他要求,為了傳宗接代,允許典雇妻子,允許休妻,允許娶妾,甚至寡婦也可以放棄名節。
2禮法結合的宗法禮制觀念
奴隸社會是禮治社會,實行宗法制度,確認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禮制規範,並要求"夫為妻綱"。
而封建統治者則開始使用法律武器,用"戶律"、"婚姻"之類的法律來約束婚姻關系,並且繼續沿襲有利於自己的宗法觀念。
他們的策略是以宗法觀念為指導思想,用法律的形式統治人、約束人。古代傳統婚俗文化主要包括婚前"六禮"。依次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正婚禮俗主要有拜堂、、脫服等。婚後禮俗分為成婦禮和成婿禮。除了這些傳統的習俗外,還有很多的婚姻雜俗和婚禮禁忌,繁文多不勝數。
中國古代的治理體系是禮法合治,反映在婚姻關系方面尤其明顯。婚俗法律關系大都由禮制規範所約束、所調整,可以看作是條文化的禮,或禮化的法律。
依禮"夫為妻綱"。於是法律規定,妻必須對丈夫絕對保持貞操,稍有越規,即要遭到嚴厲懲罰。
依禮婚姻的目的是"傳宗接代"。法律據此規定,包辦買賣婚姻合法,家長對子孫婚姻有絕對權威,男女若自由結合為"淫奔",會受到嚴格制裁。
依禮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法律據此承認壹夫多妻妾為合法。依禮父母喪守制三年。法律規定,不能提前脫掉喪服,不能嫁女娶婦,甚至在這三年裏生孩子的也有罪。
可見, 有關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規定,大都來源於禮制規範。本來是壹些行為規範寫在禮書中,卻被納入法典,賦予國家強制力。傳統婚俗就這樣被禮和法同時管制著。
四、小結
作為世界上唯壹的方塊形的漢字因其表意的獨特性,在很多從"女"部首,如"妻、妾、婦"等字裏也都能看到古代婚姻文化的某個側影,進而折射出中國某個特定時期的婚俗文化。
婚俗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大壹統國家形式下,表現為傳統源遠流長,雖形式繁雜多樣,但特點卻不盡相同。
人類從古至今,婚俗文化經歷了蒙昧時代到封建社會的群婚雜居、知母不知父、任意贈送搶奪到夫為妻綱的壹夫多妻等多種模式.
直至當代的壹夫壹妻制,這些都是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特別是經濟條件相聯系,並互為表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