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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如何理解音樂課程標準的?

如果這是妳想具體說明的。

第壹部分是前言

建國以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別是近年來,美育被列為教育方針的內容之壹,音樂教育發展迅速,教師隊伍不斷擴大,後備力量增加,水平大大提高;音樂教育和科學研究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取得了許多傑出的成就。隨著國際音樂教育交流活動的日益增多,國外壹些可供借鑒的音樂教育理念和教學體系得到了系統的介紹和引進;教學方法也在逐步改進和完善。這些都為中國音樂教育的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然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現行的音樂教育理念、內容、方法、手段和評價體系已不能適應素質教育發展的要求。這種狀況影響了音樂教育審美功能的有效發揮,制約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因此,音樂教育的改革勢在必行。

制定《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標準》)是音樂教育改革的重要環節。標準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具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不同的音樂體驗和學習方法,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質,為學生終身熱愛、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壹,課程的性質和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普遍、最具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壹,是人類通過特定的聲音結構表達和交流思想感情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重要形式和載體,它蘊含著豐富的文化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著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知、表達和創作是人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的體現。

音樂課程是人文學科的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壹,是基礎教育階段的必修課。

音樂課程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美體驗價值

音樂教育以審美為核心,主要影響人的情感世界。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於,通過以聽音樂、表現音樂、創造音樂為主要內容的審美活動,讓學生充分體驗音樂聲音形式所蘊含的美和豐富的情感,被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的理想境界所吸引和陶醉,並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 從而有效發揮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相得益彰的功能和作用,幫助學生培養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

2.創造性發展價值

創作是藝術乃至整個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是藝術教育功能和價值的重要體現。音樂創作因其強烈而鮮明的個性特征而充滿魅力。在音樂課堂上,生動活潑的音樂欣賞、表達和創作活動,可以激活學生的表達欲望和創作沖動,在積極參與中展示個性和創造能力,充分發揮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性思維。

3.社會交往的價值

在許多情況下,音樂是壹種集體活動,如合唱、合唱、合奏、二重奏、合奏和歌舞表演等。這種相互的團體音樂活動也是壹種以音樂為紐帶的人際交往,有助於培養學生的團體意識和相互尊重、合作的精神。成功的音樂教育不僅要在學校課堂上進行,還要在社會環境中進行。關註社會音樂生活,積極參與班級、學校和社會音樂活動,會培養和發展學生的群體意識、合作精神和實踐能力。

4.文化遺產價值

音樂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載體,是人類寶貴文化遺產和智慧的結晶。通過學習中國民族音樂,學生將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中國民族音樂傳播產生的強大凝聚力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懷;通過學習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學生將拓寬審美視野,認識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增強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熱愛。

二、基本思路

1.以音樂美學為核心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學生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技能的學習應該有機地滲透到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之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引導學生根據音樂藝術的審美表現特征,從整體上把握音樂的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理解音樂元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2.受愛好的驅使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親密接觸、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生活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的獨特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點,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生活經驗的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

3.面對所有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培養專門的音樂人才,而是面向全體學生,讓每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壹切教學活動都要以學生為中心,師生互動,把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對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位置。

4.關註個性發展

每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加各種音樂活動,表達自己的個人感受。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和發展不同個性的個性化教學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靈活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性和空間。

5.註意音樂練習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音樂教學的各個領域都要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加各種音樂活動,作為學生進入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的實踐,可以增強學生在音樂表演中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6.鼓勵音樂創作

中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作旨在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潛能。在教學過程中,要設置生動有趣的創造活動的內容、形式和場景,發展學生的想象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作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作活動的過程。

7.倡導學科融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音樂、美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踐中,綜合教學要以音樂為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建立與其他藝術、其他學科的聯系。

8.弘揚民族音樂

音樂課應把中國各民族優秀傳統音樂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學生可以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精神。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化,反映現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也應納入音樂教學。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和平與發展取決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也要以開闊的視野學習、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讓學生建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從而幫助我們享受人類文明的壹切優秀成果。

10.完善評價機制

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建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實現為評價出發點的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面,並可采取自評、互評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還要關註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緒反應、參與的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和方法的有效性。要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運用評價來促進學生的發展,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改善教學管理。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這壹標準的主幹以不同的層次、領域和板塊呈現,體現在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中。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和價值觀、過程和方法、知識和技能

教學領域(包括四個領域)

感受和欣賞表達來創造音樂和相關文化。

內容標準(分為三個部分)

1 ~ 2年級3 ~ 6年級7 ~ 9年級

第二部分課程目標

壹、總體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定是基於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通過教學和各種生動活潑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發展學生感受和欣賞音樂、表達和創造的能力,提高學生的音樂文化素養,豐富學生的情感體驗,培養學生高尚的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包含在以下三個層次的表達中。

情感態度和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通過音樂學習,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潛移默化地建立起對親人、他人、人類和壹切美好事物的熱愛,從而養成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向往和追求。

2.培養對音樂的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方式方法,引導學生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走進音樂、熱愛音樂,掌握音樂的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形成欣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熱愛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培養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的意境、風格、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欣賞和評價能力,培養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中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

通過音樂作品中表達的對祖國山川、人民、歷史、文化、社會發展的歌頌和贊美,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懷;在音樂實踐中,要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寬容、互相尊重、合作、集體主義。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性勞動,尊重藝術作品,形成欣賞藝術的良好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受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2)流程和方法

1.經驗

提倡完整、充分地聽音樂作品,讓學生在音樂審美的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和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象力;在音樂體驗中保護和鼓勵學生的獨立意見。

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的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進壹步發展音樂表現力和創造能力奠定基礎。

探索

通過提供開放有趣的音樂學習場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引導學生探索和創造以即興創作為主要特征的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索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練習過程,培養學生在群體中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協調能力。

合成

通過在音樂教學中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其他藝術表現形式,讓學生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3)知識和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理解音樂的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常見的音樂結構(曲式)和音樂體裁形式能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和發展。

2.基本音樂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演唱;學習唱歌和演奏的初始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的基礎上閱讀樂譜,並在音樂表演活動中使用。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用自由即興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學習簡單的音樂創作知識和技巧。通過認識作曲家的生平及其作品的主題、體裁和風格,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簡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及相關文化

了解音樂與姊妹藝術的關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征,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關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所學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學習時期的目標

上述課程目標將分為三個時期,體現在義務教育的九個學年中。該分節的主要目標如下:

(1)等級1 ~ 2

要充分註意學生形象思維、好奇心強、模仿性強、善於利用兒童自然的聲音和靈巧的身體等身心特點,采用歌、舞、圖、遊戲相結合的綜合手段進行直觀教學。聽音樂的材料要短小、有趣、生動。

激發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

發展對音樂的感知,體驗音樂之美。

能自然、有表現力地演唱,願意參與其他音樂表現和即興創作活動。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誼的精神。

(2)三至六年級

學生的生活範圍和認知領域進壹步擴大,體驗、感受、探索和創造的能力增強。要註意引導學生對音樂的整體感受,豐富教學曲目的體裁和形式,增加樂器演奏和音樂創作活動的分量,以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和藝術魅力吸引學生。

保持學生對音樂的興趣,讓他們願意參與音樂活動。

培養感受和欣賞音樂的能力。

培養音樂表達能力。

培養藝術想象力和創造力。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誼的精神。

(3)七至九年級

學生身心成熟,參與意識和交流欲望增強,獲取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中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與1 ~ 6年級的學生相比,表達感情的方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要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功。拓展音樂欣賞範圍,更加自覺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7 ~ 9年級學生正處於變聲期,要適當降低唱歌要求次數,註意嗓音保護。

增強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他們關註並願意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對音樂的感受、評價和欣賞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培養表達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象力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興趣和樂觀的心態,增強群體意識,鍛煉合作協調能力。

第三部分內容標準

這部分的表達框架。

領域1:感受和欣賞

音樂表現的要素

音樂情感與情緒

音樂流派和形式

音樂風格和流派

領域2:績效

唱歌(在演出中)

進行器樂表演

綜合藝術表演

閱讀樂譜

領域3:創造

探索聲音和音樂

即興創作

創造性實踐

領域4:音樂和相關文化

音樂和社會生活

音樂和姐妹藝術

除了音樂和藝術之外的其他科目

子研究部分的內容標準

壹、感受與欣賞

感受與欣賞是音樂學習的重要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也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知和欣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在教學中,要激發學生聽音樂的興趣,形成良好的聽音樂習慣,逐步積累聽音樂的經驗。要采取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和見解,幫助學生建立音樂與生活的密切關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內容元素音樂表達

標準1 ~ 2級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聲音。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打擊樂器模仿。聽歌時,可以做出相應的情緒或身體反應。

能分辨童聲,女聲,男聲。

感受樂器的聲音。能聽打擊樂器的音色,能用打擊樂器打出不同力度和長短的不同聲音。

能感受和描述音樂中力度和速度的變化。

標準三至六年級

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聲學充滿好奇和興趣,能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模仿。能夠跟著熟悉的歌曲或音樂哼唱,或者做出身體上的反應。

能區分不同類型的女聲和男聲。了解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方樂器,並能識別它們的音色。

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可以初步分辨出節拍的不同,可以聽出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段落的變化,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做出相應的反應。

標準7 ~ 9年級

有傾聽和探索各種聲音的興趣和欲望,能夠探索不同物體發出的不同聲音。

加深對歌唱和樂器的理解和體驗。能解釋人聲和常見樂器的分類和音色特征。

能夠在了解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音樂表現要素的過程中了解和評價其音樂表現。

感知音樂的結構,可以簡單的表達音樂不同段落的對比和變化。

內容、音樂、情緒和情感

標準1 ~ 2級

體驗不同情緒的音樂,自然能流露出相應的表情或做出身體反應。

體驗並說出音樂情感的異同。

標準三至六年級

聽不同情緒的音樂,用文字簡單描述。

能體驗並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標準7 ~ 9年級

能主動體驗音樂表達的各種情緒,並能用音樂表達術語來描述。

能感知音樂情感的發展變化,並能簡單或通過各種形式表達出來。

內容音樂的流派和形式

標準1 ~ 2級

聽兒歌、童謠、進行曲、舞曲,能夠通過造型、打擊樂對音樂做出反應,隨著進行曲、舞曲的音樂行走、跳舞。

能區分獨唱,獨唱,合唱,副歌。

標準三至六年級

聽兒歌、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流行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並能隨著歌曲哼唱或默唱。

聽不同流派和類別的器樂,能夠通過節奏或打擊樂對音樂做出反應。

能區分合唱和合唱,合唱和合奏。

能夠分辨小的音樂流派和曲式,聽音樂主題和命名歌曲,每學年2 ~ 4首。

標準7 ~ 9年級

聽合唱、合唱、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樂、歌劇、芭蕾音樂等各種體裁的歌曲和音樂,並對音樂做出各種形式的反應。

通過聽音樂區分不同的體裁和形式,可以聽音樂的主題,說歌名,每學年2 ~ 4首。

能夠結合所聽的音樂,簡單評價音樂體裁和形式在音樂表達中的作用。

內容音樂風格和流派

標準1 ~ 2級

聽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的兒歌、童謠、小器樂或音樂片段,初步感受他們不同的風格。

標準三至六年級

聽中國民樂,認識壹些有代表性的地域和民族民歌、民族歌舞、民族器樂、戲曲、曲藝音樂,了解它們不同的風格。

聽世界各地的民樂,感受壹些國家和民族音樂的不同風格。

標準7 ~ 9年級

聽中國民樂,知道它的主要類型,唱腔,風格,流派,代表人物。

聽聽世界各地的民樂,簡單評論壹下它的風格和特點。

聆聽世界各地的優秀音樂作品,了解不同音樂流派的代表人物。

第二,表現在

表演是壹個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內容,也是培養學生音樂表演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在教學中,要註重培養學生自信的歌唱能力、演奏能力和綜合藝術表現能力,開發學生的表演潛能和創造潛能,使學生能夠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情感,與他人交流,讓學生在音樂實踐中享受美好的愉悅,受到情感的熏陶。

內容演唱

標準1 ~ 2級

參加各種唱歌活動。

知道唱歌的正確姿勢。能夠響應指揮動作和前奏。

能夠根據節奏和曲調,以自然的聲音和表情獨唱或參與合唱。

可以用不同的力度和速度來表達歌曲的情緒。

每學年能背4 ~ 6首歌。

標準三至六年級

願意參加各種唱歌活動。

知道正確的歌唱姿勢和呼吸方法,並在歌唱實踐中逐步掌握和運用。能夠對指揮動作和前奏曲做出恰當的反應。

能夠以自然的嗓音,準確的節奏和音調獨唱或參與合唱和合唱。

能夠對自己和別人的唱功做壹個簡單的評價。

每學年能背4 ~ 6首歌。

標準7 ~ 9年級

能積極參加各種歌唱活動,養成良好的歌唱習慣。

能夠很自信很有表現力的唱歌。積極參與合唱、副歌、副歌,正確應對指揮的起、停、表情。

了解變聲時聲音保護的知識和方法。

能簡單分析歌曲的特點和風格,表達歌曲的音樂意境和意境。能對自己、他人和集體唱功做壹個簡單的評價。

每學年能背3 ~ 5首歌。

內容性能

標準1 ~ 2級

學習常見的打擊樂器。

可以用打擊樂器或其他音源演奏或伴奏歌曲。

標準三至六年級

願意參加各種演出活動。

在課堂上學習如何演奏樂器,參與歌曲和音樂的表演。

能夠選擇合適的演奏方法來表達音樂的意境,並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的點評。

每學年能演奏2 ~ 3首曲子。

標準7 ~ 9年級

能積極參加各種玩耍活動,養成良好的玩耍習慣。

能夠選擇合適的演奏方法來表達音樂的情緒。

能夠評估自己、他人或團隊的表現。

每學年能演奏2 ~ 3首曲子。

內容綜合藝術表演

標準1 ~ 2級

能夠參加綜合性的藝術表演。

可以配合歌曲和音樂用身體做動作。

能夠配合他人進行節奏感、集體舞、音樂遊戲、歌曲表演等活動。

標準三至六年級

能夠積極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並樂在其中。

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中扮演角色。

能夠對自己和他人的表現做出簡單的評價。

標準7 ~ 9年級

能夠自信、有表現力地參加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結合所學的歌曲和音樂,創造簡單的表演場景或做肢體動作。

學會表演簡單的戲曲、戲曲、曲藝片段,並能與其他人壹起評價自己的表演。

內容閱讀分數

標準1 ~ 2級

認識簡單的節奏符號。

能夠用聲音、語言、肢體動作表達簡單的節奏。

能夠用歌手模型唱簡單的樂譜。

標準三至六年級

用學過的歌曲學會唱樂譜。

結合學過的歌曲,認識名稱、音符、休止符和壹些常用符號。

能看懂簡單的音樂。

標準7 ~ 9年級

學習用熟悉的歌曲和音樂來唱樂譜。

能夠跟隨鋼琴聲或錄音進行視唱配樂。

鞏固和提高閱讀和使用樂譜的能力。

第三,創造

創作是音樂學習的壹個領域,學生的想象力和思維潛力在其中得到發揮。它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發掘創造性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重要意義。音樂創作包括兩種學習內容:壹是與音樂相關的即興創作活動,發掘學生潛能;二是利用音樂素材進行音樂創作。第二種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與專業的創作學習不同。

內容探索聲音和音樂

標準1 ~ 2級

能夠用人聲和樂器模仿自然或生活的聲音。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自尋聲源探索聲音的強弱、音色、長短、高低。

標準三至六年級

會制作簡單的樂器。

能利用人聲、樂器聲等音源材料表達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標準7 ~ 9年級

可以用人聲、器樂聲或其他音源素材來表現某些場景。

能夠評價自己或他人的聲音探索活動。

內容即興創作

標準1 ~ 2級

能夠用不同的節奏、速度和力度表達成語、短句、詩歌或歌詞。

能夠在唱歌或聽音樂時即興發揮。

能夠用課堂樂器或其他音源即興創作音樂故事和音樂遊戲。

標準三至六年級

能夠即興創作符合歌曲情緒的節奏或舞蹈並參與表演。

能夠即興創作音樂故事,音樂遊戲,參與各種音源,不同音樂表現形式的演出。

標準7 ~ 9年級

能夠即興創作生活短語或詩歌短句。

能夠根據歌曲和音樂的內容和意境即興創作。

內容創作實踐

標準1 ~ 2級

可以用線條、色塊和圖形來記錄聲音或音樂。

能利用人聲、樂器或其他音源創作出1 ~ 2小節的節奏或旋律。

標準三至六年級

能夠寫出2 ~ 4小節的節奏短句。

能夠創作2 ~ 4小節旋律。

嘗試用電腦作曲。

(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選擇”)

標準7 ~ 9年級

能夠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創作8小節左右的短曲。

能夠為壹首歌選擇前奏或間奏。

嘗試用電腦作曲。

(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選擇”)

第四,音樂及相關文化

音樂及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提高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拓寬學生的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和感受,提高學生的音樂欣賞、表達、創作和藝術審美能力。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但更多的情況是包含在音樂欣賞、表演和創作活動中。因此,該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需要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內容音樂和社會生活

標準1 ~ 2級

感受生活中的音樂,願意和別人壹起參加音樂活動。

可以通過廣播、電視、磁帶、CD等媒體聽音樂。

能夠參加社區或鄉村音樂活動。

標準三至六年級

註意日常生活中的音樂。

我喜歡從廣播、電視、磁帶、CD等媒體上收集音樂素材,經常聽。

主動參加社區或鄉村音樂活動,能夠與他人交流音樂。

喜歡聽音樂會或觀看當地民間活動的音樂表演。

標準7 ~ 9年級

培養關註音樂的習慣,舉例說明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

我喜歡並且可以聽自媒體的音樂,了解和積累音樂信息,也願意和同學交流收集到的音樂素材,交流音樂感受。

在參加音樂會和參加社區音樂活動的過程中,我可以觀察和了解音樂家或民間藝術家的活動,並提出自己的意見。

內容音樂和姐妹藝術

標準1 ~ 2級

能用簡單的肢體動作配合音樂的節奏。

能夠用簡潔的表演動作表達音樂情感。

能用顏色或線條來表達音樂的異同。

標準三至六年級

接觸和了解戲劇、舞蹈等藝術表現形式,了解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能夠簡單描述音樂在熟悉的影視中的作用。

標準7 ~ 9年級

通過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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