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本質是什麽?
我認為,如果要給哲學壹個統壹的定義,那麽這個定義必須真實準確地反映哲學的本質。那麽,韓教授的哲學定義是否能反映哲學的本質呢?我們來“重溫”壹下韓教授的定義:“哲學是以先驗思維探索科學中未解答的問題時形成的知識。簡而言之,哲學是對科學中未回答問題的研究。根據這個定義,哲學的對象是科學未回答的問題,哲學的使命是回答科學未回答的問題,這是人們想問並希望回答的問題。通俗地說,任何科學沒有研究和回答的問題,都是哲學思考的問題。”在這個定義中,只是概括了哲學思維對象的範圍,並沒有說哲學研究本身的本質是什麽。僅僅用“先驗思維”來定義哲學的本質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不僅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中,而且在文學或藝術創作中,常常需要“先驗思維”。比如自然科學對微觀世界的把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通過抽象思維或“先驗思維”來把握。也就是說,如果只規定哲學研究對象的範圍,而不同時規定哲學研究本身的性質,那麽這樣的定義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科學研究中“未解問題”的範圍太廣,而試圖染指這些“未解問題”的“學科”又太復雜。比如,在壹個人有沒有靈魂的問題上,人類科學是絕對不敢得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的。
當然,韓教授作為壹個哲學家,是不會犯這麽簡單的錯誤的。畢竟他規範了科學中所謂未解問題的範圍。我們來看看:“我的哲學定義中所謂‘科學中未解答的問題’包括三種提法:壹是指歷史上從未對應過科學研究的問題。比如經典物理之前的物體運動,現代物理之前的最小物質結構,現代生物學之前的生命本質,現代宇宙學之前的宇宙起源等等;二是指科學目前無法回答但未來可能回答的問題。如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的壹般規律,以及每個時代人類思維和實踐不斷提出的具有因果關系的綜合問題;第三,是指被科學肯定的、永遠無法研究的問題,即前提問題、先驗問題、反思問題和價值問題。這四類問題屬於‘形而上問題’或‘形而上問題’,即有形物體之上的問題,它們都是哲學研究的世襲領地和永久家園。”
我們發現,這“三種所指”所列舉的問題,都回歸到“人類認識規律”的哲學本質上:第壹種所指可以概括為“本體論”,即追求宇宙的起源和世界的同壹本質;第二種借鑒,第三種可以概括為對包括人類發展在內的世界發展壹般規律的探索,對人類認知能力本身的哲學研究。換句話說,這“三個所指”都擺脫了哲學家們“把普遍性作為哲學的本質特征”的定義。問題在於,韓教授壹方面把所有的例子都規範在哲學“形而上問題”的範疇內,另壹方面又在反駁“普遍性”作為哲學本質特征的定義時,舉出了許多超出這壹範疇的例子,至少造成了表述上的矛盾混亂。比如他所謂的“物理哲學和化學哲學”就與他對哲學的定義相矛盾:物理化學是典型的自然科學領域,它們所回答的問題顯然不屬於“科學未回答的問題”。那麽,哲學如何才能得到它呢?如何形成「物理哲學和化學哲學」?如果是指物理化學還沒有形成壹門獨立的學科,哲學家只是研究關於物理化學的零星知識,那麽所謂的“物理哲學和化學哲學”就不能成立。專門學科還沒有形成,怎麽能把哲學命名為還沒有形成的學科呢?韓教授的哲學定義不能證明這壹點。
本質上,我認為哲學前輩和哲學家給哲學下的定義是準確而深刻的。正如韓教授所說,尤其是恩格斯的“定義”更為明確和完整:“辯證法就是關於自然、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和發展的普遍規律的科學。”當然,“科學”這個詞要改成“學”。那麽,問題出在哪裏呢?恐怕在於韓教授對所謂“普遍性”和“普遍規律”的理解。
既然哲學研究的“基準”以事物的“普遍性”為目標,那麽這個普遍性就對應著“特殊性”,就像“壹般”對應著“個別”壹樣。妳什麽意思?也就是說,哲學研究的根本性質是不斷“揚棄”認識對象的特殊性質和具體內容,找出它們的普遍規律。也就是說,哲學根本不關心認知對象的具體規律,而是關心它的本質、規律以及與其他事物乃至整個世界的“* * *”。說白了,哲學反映的是人類面對眼前世界“打破砂鍋”的強烈好奇心。說的更直白壹點,哲學有很大的野心,去尋找整個世界乃至宇宙發生發展的終極原因。而這個終極原因,當然也是萬物興衰的根本原因。這個根本原因雖然生了萬物,生了整個世界,甚至生了宇宙,卻拋棄了萬物的壹切具體內容和特殊形式。
我們不妨舉個例子。古希臘第壹位“哲學家”泰勒斯首先提出了世界的起源是什麽的問題,這無疑是壹個純粹的哲學問題。他認為“萬物起源於水”,水既是整個世界的壹般源泉,又是萬物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原因,所以水是世界發展的“普遍性”或萬物的本質,但也“揚棄”了萬物的具體形式、內容和特殊規律。然而,無論是泰勒斯的“水”論,還是赫拉克利特的“火”論,都是從萬物生生不息的特性和利益* * *中勾勒出“起源”論,而從宇宙萬物組成的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基本單位或元素中勾勒出“起源”論,則達到了另壹種哲學境界。古希臘哲學家勒西普斯及其學生德謨克利特提出的“原子論”,屬於追求宇宙萬物產生和發展的“終極原因”的最高哲學思想。因為宇宙萬物都有相同的特征,如不斷運動,不斷產生、發展、消亡,所以我們也可以從組成宇宙萬物的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基本元素或基本單位中,找到壹切終極原因和密碼。我們可以看到,誕生於兩千多年前的關田“原子論”這壹偉大的哲學猜想,已經被現代自然科學完全證實。而現代自然科學對物質最小單位原子內部結構和運行規律的發現和科學推斷,至少可以解釋宇宙中所有無機和有機物質形成和變化的“終極原因”,可以推斷宇宙的起源和形成,以及地球及其太陽系的起源和形成。但正如韓教授的哲學定義所言,當現代自然科學已經基本或僅部分解決了物質構成的最小單位問題,即世界的“本原”問題時,哲學是否應該退出?不,哲學在現代原子論之前並沒有退出,仍然堅守著自己獨特的哲學追問:第壹,現代自然科學發現的“原子”及其內部結構是否已經是物質的最小“單位”?我能再分壹次嗎?這是壹個重大而典型的哲學命題,現代原子論根本繞不過去。第二,物質最小單位的發現是否意味著了解和掌握了物質世界的所有歷史過程,比如宇宙、太陽系、地球的所有產生、變化和發展的真相和歷史全景?它們之間的距離幾乎等於兩顆恒星之間的天文距離是不可能的,中間還有無窮無盡的“雜多”,其中包含了無數哲學範圍內的“普遍性”命題,比如時間和空間的性質及其關系的性質,有限和無限之間的關系和性質等等。換句話說,包括天文學在內的自然科學的每壹次重大發現,都可能為哲學提供新的命題;第三,至少在地球上,無機物和有機物形成的歷史是壹個延伸的鏈條:如果有機物是在特定的地球環境中由無機物產生的,那麽在同樣的特定地球環境中,有機物也產生生命,然後從低級生命到高級生命,直到產生能工作能思考的高級生命,正是這個延伸的鏈條為哲學拓展了壹個不可想象的廣闊空間;第四,關於人類認知的生理結構、其特殊能力、認知過程、認知方法和認知環節的層出不窮的哲學猜想和命題,需要現代科學的不斷發現提供“實證”支持和理論依據。
總之,哲學只關心許多事物的本質、終極原因和普遍聯系,它總是“揚棄”事物的特殊形式、內容、性質和規律。因此,哲學中使用的術語、概念、範疇、語言符號,即整個“話語體系”,與科學有著本質的區別,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高度抽象、大而化之。比如“本原”——指向萬物的終極根源;“存在”——瞬間“揚棄”萬物的特殊屬性,成為它們唯壹的屬性;“主體”——成為人類中所有認識和思考的人的統壹參照物;“客體”——壹切“主體”之外的壹切“物”;“自然”——拋棄了山、河、海、河的壹切具體屬性和形態,成為作為人類認知對象的整個自然的高度抽象的概念。
哲學體系的三個板塊
我認為,如果以“關於人類認知規律的知識”的統壹定義為核心和紐帶,那麽構成整個哲學體系的有三大板塊:第壹板塊,人類對整個世界(宇宙)或所有認知對象的探索和認知,* * *同本質,* *同相和普遍聯系。即把這種類型或性質的壹切思想探索和思辨認知都納入哲學的範疇;第二部分,人類認知能力本身的原理、結構、性質和本質,總之,所有探索、思考、質疑和驗證人類認知能力本身的真理的理論,都包含在哲學研究的範圍之內;第三節,關於人的認識能力和人的壹切認識對象之間的壹切關系、內容、規律、性質和本質的理論研究和思想探索,屬於哲學的範疇。如果說哲學的所謂四個基本“元”理論對應這三個板塊,那麽本體論對應第壹個板塊,認識論對應第二個板塊,方法論和價值論對應第三個板塊。
哲學與科學的關系及哲學譜系的構成和走向
正如韓教授所說,科學是最接近哲學的學問,兩者關系密切,但哲學不是科學。那麽,科學與哲學的區別和關系是什麽,將直接決定哲學譜系的構成和走向。韓教授在引用了前人關於哲學與科學區別的壹系列論述後,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然而,科學與哲學的諸多區別中,根本的區別仍然是方法的區別,其他的區別都源於方法的不同。科學方法本質上可以概括為經驗證據,即通過觀察、測量、實驗、調查等手段廣泛獲取研究對象的感性材料,管理處理主要依靠歸納,力求引入量化概念和數學方法描述理論,使之上升為科學理論或科學假說或科學預測,再通過觀察、測量、實驗、調查等手段加以驗證。正是因為科學理論來源於經驗事實的提煉,並被經驗事實所驗證,所以科學才成為壹項尋求真理的事業,負責為人們提供真知和真理。雖然哲學也給人提供知識。但這些做法幾乎都是哲學上找不到的。哲學不觀察,不實驗,不調查,不收集事實,甚至不鄙視歸納法。雖然偶爾會有引入量化概念和數學描述的嘗試,比如笛卡爾的《哲學原理》和斯賓諾莎的《倫理學》,但都沒有成為表達的範式。哲學方法是先驗思辨。這種方法不是從經驗材料出發,而是在沈思中發現並提出令人驚訝或困惑的問題,然後通過構建先驗的或無經驗的同行的概念、範疇或原理來辨析和解釋問題,在不斷的辨析和解釋中推導出更多的概念、範疇和推論,從而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試想古今中外哲學家的學說或者各種原創的哲學理論,哪壹個不是這樣構建的?"
其實,哲學和科學的“原生”差異根本不是方法的差異,而是研究目標、目的和方向的差異,而正是因為終極目標的差異,才導致了研究方法的不同。至少在本體論意義上,科學研究的目標總是著眼於每個認知對象的具體真理、具體性質、具體結構、內容和特殊規律,而哲學研究的目標則是定位每個認知對象的“起源”、本質、* *相、規律以及與其他認知對象的內在聯系等等。比如,如果說“運動”是壹切認知對象的本質特征和存在方式,那麽哲學的任務就是研究壹切事物或整個世界如何在運動中生成壹種普遍的、普遍的變化、升降的規律。壹個研究化學反應特殊規律的化學家,必須從清楚了解每壹種化學元素的結構特征入手,必須進行無數次化學式的計算和化學實驗加以驗證,才能找出化學元素各種組合和反應的全部真相,但哲學家的目標根本不在這裏。他研究的是物質運動的壹般規律,比如事物矛盾運動中的兩個對立面如何既對立又統壹,人類的認知能力是否真的能達到事物的真理和本質。因此,只有理解了哲學和科學的根本區別,才能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
在我看來,哲學與科學關系的本質特征是:第壹,在人類的古代文明中,既然哲學和科學沒有作為獨立的學科出現,那麽它們存在於人類知識的最初探索中也就不足為奇了。但是從兩者的混合狀態,也可以看出哲學和科學的區別。凡是對認知對象的原生性、普遍性和“規律性”提出問題的,都屬於哲學思維,努力找出每個認知對象的具體性質、內容和真理,是科學探索的萌芽;第二,由於哲學探索的目標在於每個認知對象的具體形式、內容和特殊規律,科學在每個領域的重大突破都是在驗證哲學的壹些結論、猜想和成果,或者把哲學推向新的領域。因此,科學真理的發現永遠是哲學發展或哲學創新最有力的後盾;第三,但是,任何新的哲學理論和學說的建構,絕對不是在哲學家們逐壹經歷了相關科學研究的具體過程之後才進行的,他們也沒有必要這樣做。哲學內容的發展是哲學家在前人哲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通過對事物和現象的進壹步觀察以及高度的抽象思維和理論思維而實現的。其“鏈接”的對象不是科學研究和科學思維本身的具體成果,而是前人傳承下來的哲學研究成果和哲學思維;第四,探索人類認知能力和認知過程本身的真理和奧秘,是哲學的根本任務之壹。這種探索可以在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進行。但是,由於人類的認知能力在科學發現領域中比其他任何領域都更能達到認知對象的真理和真實狀態,或者其科學發現在大多數場合都可以通過實驗或“實證主義”來驗證,也可以被“證偽”,所以人類認知能力的各種功能的可靠性可以從多個角度得到證實。因此,在探索人類認知能力本身的整個哲學坐標中,科學領域壹直占據著核心或主導地位。可以說,幾乎每壹個重大科學家的發現,都能讓哲學家們在“方法論”這壹哲學“元基礎理論”上實現某種甚至新壹輪的“破舊立新”、“添磚加瓦”;第五,當然,人類科學發現的道路和人類探索自身認知規律的道路可能有壹些交集,但從根本上講是兩回事,不可能長期重疊,也不可能永遠重疊。對於前者,人類憑借充足的知識儲備、成熟敏銳的思維能力和不斷更新的認知手段,可以鋪天蓋地地大規模到達事物的真相。對於後者來說,由於人類生理結構的未知領域太多,人類的認知能力與認知對象之間是否存在障礙,雙方在相互作用中能否實現真正的重合,或者說這種重合能達到什麽程度,似乎是壹個永遠無法完全解開的謎。隨著人類認知過程的發展,這樣的謎團會衍生出無數令人困惑的謎團。哲學遊走於這些奧秘之間,無數命題會同時推導出來。而這種尷尬的狀態可能永遠不會結束,它是永恒的。
在基本理解了哲學與科學的關系之後,我們就可以討論:哲學作為人類特有的思辨學科,在其漫長的發展歷史中,是否形成了自己獨立的“譜系”?我覺得應該有,可能哲學家對此做過專門研究,我對此壹無所知。然而,現代哲學體系的基本框架早已定論。在此,李德順先生的《新價值論》中的壹段摘錄,可視為對哲學體系基本結構的經典闡釋:“從現代的觀點來看,劃分和確定壹個哲學理論體系的結構,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角度或邏輯標準。這是:(1)按對象域劃分。哲學是對自然知識、社會知識和思維的總結。相應地,壹個完整的哲學體系包括三個方面:自然觀、社會歷史觀和思維觀。(2)根據元理論的分支。迄今為止,整個人類在哲學上已經形成的元理論分支,在世界範圍內壹般被概括為四種基本理論: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和方法論。(3)根據理論立場和觀點的派別劃分。這樣的分類有很多,比如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等等。這是最真實最全面的劃分。通過這種劃分,我們可以具體地判斷壹種哲學的性質和傾向。”既然每壹種哲學都包含著同壹個模式的框架,那麽可以推斷,這也是人類整個哲學體系的基本框架。
如果以這個基本框架為坐標勾勒出哲學的總譜系,那麽我們可以看到哲學所面對的三大研究領域:自然、人類社會、人類精神活動或思辨活動;換句話說,這三個研究領域構成了哲學總譜系的三個總綱。那麽,三大原則下的“令”、“族”、“項”等分支是如何“進化”的呢?本質上,只要了解了楚哲學譜系中的這三個總綱是如何“進化”的,就明白了總綱以下的分支是如何按照同壹規律推導出來的。直觀上,哲學的三大總綱乍壹看似乎是性質非常不同的領域,但如果進壹步追問這三個領域對於哲學研究來說為什麽不同、在哪裏不同,自然科學中的化學、物理、生物、數學的性質也不同,社會科學中的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的性質也有很大不同,為什麽又分別歸為同壹個領域呢?根本答案在於:哲學研究領域的分類或哲學譜系的構成,是由研究對象中各個領域或分支的“終極起源”或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元單元”是否壹致或是否可約定來決定的。比如,在自然界中,任何物體,無論是無機的還是有機的,都有其終極的原始的、不可分割的“最小構成單位”所有原子,所以同樣“原始”的自然科學領域可以在哲學研究面前“歸類合並”,合成壹個哲學研究領域。也就是說,哲學不需要為化學、物理、天文學等具體領域細分哲學研究的分支,因為這些領域的認知對象的最終“起源”是壹致的或可以約定的;然而,由有機物進化而來的原始的、不可分割的最小生命單位不是原子,而是DNA、基因、細胞和遺傳密碼。因此,從理論上講,生活領域也應該成為哲學的壹個特殊研究領域,即生活哲學。但就生命體的純生理構成而言,其起源和最小單位仍是自然界的衍生物,但只是有機物的更高級發展,仍可歸入自然界。但是,當生命的發展由低變高,最後出現壹個以勞動和理性為標誌的高等有機體即人類時,由人類構成的社會生命的“本原”及其最小單位,不僅與“原子”有關,而且與“原子”有關。因此,把人類社會劃分為壹個獨立的哲學研究領域是必然的、自然的;那麽,為什麽人類的思維活動要從人類社會中分離出來,成為壹個獨立的哲學研究領域呢?原因有三:第壹,雖然人腦的思維活動也是壹個生理過程,可以用大腦內部的功能分工或某種“神經元”的生化反應來解釋,但問題在於:人的思維活動的生理過程和這種思維活動的豐富內容有很大的不同,彼此完全不同,由此產生了思維活動的生理規律和思維活動本身的內涵與規律。幾乎沒有因果關系和內在關聯。大腦中行善和作惡的過程,生理功能是壹樣的。如果我們認為解決了思維的生理奧秘,就可以同時解決思維內容的奧秘,那就會讓人發笑。可以說妳解開了原子之謎,也就意味著妳掌握了自然物質產生和變化的壹般奧秘。同樣,妳解開了基因和細胞之謎,也就意味著妳掌握了生命體“生老病死”的基本生理過程。但是,能否在人類思維過程中找到某種“本原”或“元單元”,從而把握人類思維的壹般規律和具體內容?顯然不是。因此,其次,什麽是人類思維活動的“起源”或“元單位”,就像什麽是人類社會活動的“起源”或“元單位”壹樣,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人類思維的“起源”和人類社會生活的“起源”可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它們肯定不是壹回事,不可能聯系在壹起。第三,人類認知能力之謎作為哲學研究的三大板塊之壹,屬於人類思維活動領域。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第壹,同源可以約定,這是融合哲學認知對象各領域、劃分哲學譜系的基礎;其次,如果壹個對象系統(場或域)的本原或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元單元”不能與任何其他對象系統的本原、元單元壹致或壹致,哲學就會把它“列”為自己的特殊研究對象;第三,哲學可以把所有認知主體尚未闡明“起源”和“元單位”的認知對象系統和領域列為自己的研究對象。
這樣,哲學譜系的構成、變化和走向就可以呈現出壹個相對清晰的圖譜:如果“原點”和“元單元”處於宇宙物質演化鏈低端的認知對象,其“內域”空間對世界和整個宇宙的覆蓋面積越大,其普遍性就越廣,因而被哲學歸為“場域”。比如整個自然界中的所有領域都可以被哲學分類合並,比如物理、化學、數學、生物等等,都可以被哲學合並成壹個認知對象;宇宙物質“演化”鏈中“本原”和“元單元”的位置越高,其“本原”和“元單元”可分類合並的“同源物”就越少,其空間場就越窄。因此,哲學譜系的基本走向是:第壹哲學領域,即自然中各學科的細分,會越來越厚,點越來越少;第二個領域的哲學關於人類社會,第三個領域的人類理性和思維的分項會更細更分,新的家族和成員會不斷湧現,比如社會、政治、經濟、道德倫理、歷史、經濟、文化、語言、教育、心理、思辨、藝術、審美等。,它們可能成為專門的哲學研究領域,其中有些已經成為哲學研究的對象;此外,在這張哲學地圖上,還會出現兩個特別引人註目的基本趨勢:壹是對第壹個領域——純物質自然進行獨立的哲學研究已經越來越不可能,它們的最終歸宿總是“回歸”到對人類社會本身的哲學研究。因為至少整個地球上的大部分自然景觀都被人類改造得面目全非了,妳很難找到原始的、混亂的“真實”自然。妳看到的果林,早已經過人工嫁接,人工雜交——它體現的是人類的“意誌”。妳見過的自然景點,有多少沒有經過人類審美趣味的精心呵護,留下“人造”的痕跡?矗立在妳面前的摩天大樓對妳來說是純粹的“物體”嗎?不要!它是“思維與存在的統壹”,其造型的每壹條線、每壹處裝飾都滲透著建築設計師的創意和審美理念。所以妳面對的“自然”,面對的“物質世界”,都是人類無法企及的。恐怕大部分甚至絕大部分都成了人類利用大自然的“材料”創作的主觀作品。甚至大自然本身在地球上的運行和變化,也常常受到人類主觀意誌的幹擾,不得不改變其原有的軌跡。適者生存是自然界生物進化的客觀軌跡吧?但是,今天有多少瀕危物種是受自然淘汰法則支配,而不是因為人類利益的侵占和圍剿而面臨滅絕?所以,面對人類生存環境中“物質運動”或“自然”的發展規律和趨勢的哲學研究,妳怎麽能止步於所謂的“物”的層面而不回歸人類社會本身呢?第二,幾乎所有的哲學問題都會通向第二哲學場和第三哲學場,尤其是第三哲學場,所有的哲學問題都可以圍繞價值哲學命題展開。其依據是:人的存在是地球上所有存在物中的最高存在,價值哲學的終極命題是圍繞人的存在的終極追問:人的存在的終極價值和意義是什麽?人類存在的最終歸宿會是什麽?這個問題以後再討論。
中國有哲學嗎?
當然,這個問題有其特殊的時代背景。毫無疑問,今天的中國有哲學,所以這個問題特指中國古代文明有沒有哲學。這個問題不僅與中國沒有產生近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有關,而且與哲學的起源有關。然而,韓教授在這個問題上的說法是自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