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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結婚要送什麽?畫

《禮記》雲:“婚禮不必喜,隱居少。樂,楊也,婚喪嫁娶不歡,人亂。”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始於傅的婚姻和女媧的說媒。正如《鏡花緣·外紀》所言:“古無男女之別,太昊始設婚禮,以夫婦之皮為禮。”從此,這對夫婦的皮膚(成對的鹿皮)成為經典的結婚禮物之壹。之後,除了“結婚儀式”,還要“告訴父母”;在夏商時期,出現了“迎庭前”、“迎堂前”的節日。周朝是禮儀之邦的時代。當時逐漸形成了壹套完整的結婚禮儀。《禮記》中有詳細的規定,將整套儀式組合成“六禮”,與三本(即請柬、禮信、迎親信)合稱為“三本六禮”。南北朝以前,男女雙方互不祝賀。只不過“門簾為屋,內外為門,名為魯青,妳向其頂禮膜拜”。黃昏時分,新郎穿著騎士制服,他所有的隨從都穿著黑色衣服,婚宴的馬車也塗成黑色。沒有鼓樂,沒有親朋好友的祝賀。漢朝之際,有慶祝結婚的習俗。據《漢書·宣帝紀》記載:“五豐二年曰:‘夫婚之禮也,最大人倫也。酒食之會,所以禮炮也好玩。今縣或鄉有兩千石,禁人通婚。禁止用酒食慶祝,因為這是浪費辛苦的鄉黨的儀式,使人民不愉快,所以不是為民之導。漢高祖宣帝的聖旨的目的是鼓勵人們在婚禮上舉行宴會。《禮記》載:“禮之惑者,必合二姓之利,上者為殿,下者承後世,故君子重之。”就是收禮、要名、那吉、收征、邀約會的事。主人在廟裏宴請幾次,但是門外拜,進入,服從廟裏,所以也是尊重和慎重的問題。“《禮》:“惑時有六禮,受禮、問名、納吉、受禮、邀約會、迎親。《東周紀年》第七十五章:“蔡侯有壹對羊脂白玉飾物,兩對銀貂皮,其中壹件作為禮物獻給楚昭王,他很欣賞其中壹件。"

禧年和對聯是中國傳統禮儀中祝賀人們結婚的常用形式之壹。它們最早為帝王所用,後來逐漸發展到民間,現在已經成為壹種高雅的交流方式。比較常見的是豎著寫恭喜,說恭喜在右上方,親筆簽名在左下方,是標語,左邊豎著寫恭喜的日期。對聯的書寫沒有標點符號。對聯的排列是上聯掛在右邊,下聯掛在左邊(如果有條幅,則橫掛在兩聯中間的上緣)。)?古人認為黃昏吉祥,所以會在黃昏嫁人,故名。因為在陰陽五行和神道教的觀念中,女子屬陰,黃昏是“陽去陰來”,婚禮中的壹切都符合迎陰入室的意思。昏禮是五禮中的禮,是繼男冠禮或女禮之後的第二個人生裏程碑。婚紗在婚禮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唐宋制度中,擁有四品以上的男子以加冕禮成婚,擁有九品以上的男子以爵位成婚,庶人以絳服成婚。女人結婚時要穿禮服,甚至是襯裙。唐人繼承了古人的婚禮傳統,晚上舉行婚禮。另壹方面,北朝的遊牧習俗依然存在,如催女上車、為新娘騎鞍、與新丈夫玩耍、婚禮上取樂等。隋唐時期的婚禮開始張燈結彩,喜氣洋洋。南宋和明朝的婚紗,形成了鳳冠和霞帔。因為清朝實行給漢人剃發更衣,也接受了明朝遺民金誌君的建議,其中壹條是“為官不從婚”,即婚俗沿襲漢人的傳統。所以清代漢族的嫁衣制度還是和明代壹樣的。“洞房”壹詞很早就出現了,但起初並不是指結婚用的新房。相傳漢代大才子曾有壹首《賦論》的詩,描寫的是失寵的陳皇後得知漢武帝答應將來要死,於是苦苦等待。然而會晚了,又不見君王的寵幸,於是獨自徘徊,只好“掛明月照自己,洞房壹夜。”這裏的新房不是指剛結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豪華的臥室。北周時,庾信《唱舞三河》詩中有壹句,說的是洞房花燭明,而不是新房。在唐代,“洞房”壹詞被頻繁用來指男女相愛的地方,以此來形容“閨房之戀”。如“落葉流向玉臺,寒秋洞房夜開”(沈全琦《古歌》),“別吹羌笛嚇鄰裏,別用琵琶鬧洞房”(喬《倡女走》)都是例子。這些“洞房”不僅僅是指新婚臥室的詞語。由於盛唐時期佛教的流行,洞房也被用來指和尚的山房。王維有詩“洞房藏深竹,清夜聞春光”(《蘭若留道師》)。

直到中唐時期,洞房才逐漸擴展到婚房。詩人朱清玉在《試張繼水部》詩中留下了膾炙人口的詩句:“洞房昨夜停紅燭,待天明訪姨媽。”《古今小說·於今怒打情郎》:“二人拜天地,拜夫母,然後禮畢,送回洞房吃喜酒。”洪深《富家之迷》第二幕:“二十年前,男女進洞房後總談愛情。”宋代詩人洪邁在《容齋隨筆》中有壹句流傳後世的名句“洞房花燭夜,要做第壹回”。此後,洞房逐漸成為新婚夫婦對新房的專用稱呼,壹直沿用至今。拜堂是婚姻正式合法化的必經過程,也就是所謂的“拜堂”。這是壹個非常神聖和嚴肅的程序。所謂拜堂,就是庭院中央由北向南布置家具。“天地桌”焚香坐騎,鞭炮奏樂,新郎新娘,女上男下,朝北拜,壹拜天地,壹拜高堂,夫妻參拜。所謂“十裏紅妝”,是嫁女的老場景。人們常用“千畝良田,十裏紅妝”來形容嫁妝的豐厚。舊習俗中,婚禮前壹天,女方家雇搬運工把家具送到男方家,伴娘們擺好,俗稱“鋪床”或“給嫁妝”。這家店雖然不在六禮之列,但早已成為漢族婚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富家的嫁妝驚人,床、桌、器、盒、被褥壹應俱全,日常所需無所不包。嫁妝線綿延數裏,故稱“十裏紅妝”。嫁妝往往成為有錢人家炫富的遊行。宋代文學家司馬光曾感嘆這種陋習:“婚禮前壹天,女方家把陳奇夫家的房間開了,俗稱‘鋪房’。雖然古代沒有,但現在也不能廢除。床塌,床塌,椅床之類的,我老公家應該都有;毛氈床墊,慢帳,被子之類的,女人都要有。但是,那些不用毯子、窗簾、帳篷的人,那些不用衣服、襪子、鞋子的人,都被鎖起來了,他們要炫富。這些嫁妝家具習慣上分為內室家夥和外室家夥。如千工床、前桌、紅碗櫃、前碗櫃、衣架、彈簧凳、馬桶、兒童桶、梳妝臺之類的,都是室內的家夥;畫桌、琴桌、方桌、圈椅等。都是外人。這是壹個侍女和妾的狀態,這是不夠的”(見《文公亦舒》卷三)。從功能上來說,可以分為三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小木制生活用品和女工用品。?古代婚姻的習俗有壹點與後世不同:古代女性不怕再嫁,從周朝到北宋壹直如此。據《李譚公》記載,孔子之子死後,“其妻嫁魏”又說:“子思母死於魏,去子思,子思哭於廟中。夫子來說:‘舒家的母親死了,在孔廟裏哭有什麽意思?’子思道:‘我過了!“我通過了,”但是在他的房間裏哭。“可見,聖人後裔的女婿也是免不了要改嫁的。魏晉唐宋,名門之女改嫁。”三國誌傳。武直。步夫人》記載:步夫人生二女,長叫魯班,字“大虎”,前有周,後有全聰;少叫陸羽,字小虎,前面有朱菊,後面有劉辯。"商《歷代社會風俗事考》引《隨園隨筆》曰:“唐代公主改嫁二十三,三嫁四。"而且那時候不管是前夫見前夫,還是後者見前夫,都沒有必要回避。宋代詩人陸遊與前妻唐婉離婚後,有壹次去沈園,見到了唐婉和她後來的丈夫趙士程。唐和趙也給陸遊送了吃的和喝的,結果陸遊被感動的當場在墻上寫了壹個字“簪鳳”。(具體見雜項知識。)可見唐宋時期女性再嫁是很正常的。直到明清時期女性才改嫁,禮教不允許,於是有了貞節牌坊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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