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中國的現代大學並不是在本土文化、思想和制度的土壤中自發生長出來的,而是從國外移植過來的。國內大學創辦之初,主持創辦教育的大多是從國外歸來的人(如張柏芝、吳汝綸)。他們既有中國傳統文化的知識,又有海外留學的背景,很好地將國外大學的體系與國內文化傳統結合起來。當時很多大學基本都是按照《大學令》(頒布於1912)設計的制度框架和普遍大學的原則建立和運行的。在學校的基本制度方面,雖然存在“中體西用”的局限(如校長需由政府任命),但在大學的微觀制度和文化方面,基本保持了與世界各國大學普遍做法較為壹致的“學術統壹”的特點,各校內部管理實行國際通行的“教授治校”制度。特別是在蔡元培先生主持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梅貽琦先生主持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等大學中,其大學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體現大學活動特點的教授會議和理事會,其精神主題是民主、科學、自由和理性。特別值得壹提的是,在當時的大學裏,人們對封建思想有著充分的警惕,壹些學術界的著名人物以反對封建思想而聞名,其中影響最大的是陳獨秀和胡適。早期,壹些大學在10或成立20年後成為國際知名大學,其學生可以與歐美許多國家的大學進行交流。因此,中國現代高等教育雖然起步較晚,但起點並不低。
但建國後不久,國家不僅全面接管和取締了所有的宗教學校和私立學校,還通過“院系調整”和“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從組織和思想上對大學進行了整頓。經過這樣的調整和改造,國家高等教育不僅從普通教育轉變為專門教育,結束了長期以來在大學中占主導地位的自由主義傳統,而且使大學轉變為包羅萬象的公立大學,使曾經在中國高等教育史上有過輝煌影響的私立大學和教會學校在中國徹底消失,也使教育的多元化狀態徹底消失。不久後,蘇聯的專家辦學制度也被廢棄,這壹制度壹直延續至今。
這裏需要辨析的是,解放前移植到中國的外國大學制度,並不是簡單的資本主義教育制度,而是壹種普遍的教育制度。遺憾的是,當時的人們還缺乏這樣的認識、耐心和胸懷,來對中外教育制度進行冷靜的比較,用民主、科學的方法來決定教育的性質和方向。在教育這個關系到國家文化精神建設的重要問題上,國家有關機構並沒有組織壹次大討論,包括教育工作者和各界人士,而幾乎是跟著政治需要來決定教育方針的。壹個可比較的事件是,美國建國初期,包括華盛頓總統在內的5名國會議員提出在美國建立國立大學的提案,但國會沒有通過,因為建立具有壟斷地位的國立大學會破壞大學的自由競爭環境。這個決議可以說是保護了美國大學的自由競爭文化和環境,使其始終保持活力,享有世界知名的聲譽。
實際上,由革命領袖決定教育方針的做法就像是打基礎。如果打好禮堂的地基,只能建禮堂,不能建居民樓。同時也進入了壹個固定的邏輯:教育方針由革命領袖決定,其性質和目的必然被政治化。政治教育政策難以實現真正的教育,而沒有真正的教育,如何產生創新型人才?我們再來看看“十七年”時期的大學。作為大學教師的知識分子曾經感到平靜嗎?政治運動壹個接壹個地“沐浴”在各種運動(學習工農兵,接受再教育,進行思想改造)中,恐懼,擔憂,戒備,愚弄人與被愚弄,揭發與被揭發;為了逃避打擊和災難,很多人長期以來謹小慎微,夾著尾巴做人。在這樣的氛圍和環境下,人怎麽會有學習的心,更不用說去思考更高層次的創新問題了。
回顧前30年的大學教育形式,壹是基本沒有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理念和意識。當時的知識分子往往被冠以“資產階級”的屬性,學術權威被冠以“反動”的字眼,隨時可能被指責為被批判、被批判、被下放甚至被勞改。當時很多知識分子的人格、尊嚴、權利、工作都得不到保障,因此經常處於恐慌和焦慮之中。第二,戰爭年代走過來的革命幹部和工農,是當時社會最看重(追捧)的。他們中的壹些人在接管大學中占據了各級學校的領導職位,並在反右運動中造成了壹些問題,如黨政分開,外行領導內行,黨員教師和非黨員教師之間的權利不平衡。經過各種運動的“洗禮”,可以說沒有人敢對教育理論的對錯提出任何異議和質疑。有些人甚至喪失了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以為知識分子真的背負了原罪,失去了精神基礎。第三,在教育為政治服務的思想指導下建立的教育制度(不壹定局限於1957年提出的時間,其思想出現在知識分子思想改造的前期)是壹種自上而下、以行政命令為基本方式的行政制度。這種“按單辦學”的制度,既管理教育,又管理教師和學生,使他們沒有條件追求教與學的自由,也沒有大學教育中必要的質疑和批判精神。
高考制度的恢復和改革開放的政策使大學再次充滿活力和希望。20世紀80年代初,人們受到“尊重知識和人才”建議的鼓舞。當時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1985),進行了壹些實質性的教育體制改革措施,使原有的地下或邊緣教育性質復活,成就了我國高等教育史上的壹個黃金時代。但由於對文革及其原因缺乏徹底的反思,當時進行的壹些改革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就戛然而止,教育思想又回到了以前的狀態。
90年代初的市場經濟潮流使高校追求經濟利益合法化,教師“下海”、學校“創收”成為壹時之勢。然而,高校招生和收費的“雙軌制”使得高校的教育活動與經濟利益直接掛鉤,高校開始逐步市場化。隨之而來的高校擴招和學費上漲,使得高校可支配資金數額巨大,也相應地加快和加深了高校腐敗的速度和程度,使其明顯市場化、功利化和低俗化。這種現象更深層次的發展是,大學裏的權力腐敗和學術腐敗層出不窮。隨著腐敗的深入,人們對大學的負面評價也在不斷升級,從過去的市場化、功利化、庸俗化,到官僚化、衙門化、權力化,以至於有學生在網上發布“我的母校,我看不起妳”的文章。教育從為政治服務轉變為為政治和經濟雙重服務。在“加強創新人才培養”的高調口號中,發生了高校的腐敗和品格墮落,令人深思;壹些大學校長在高喊培養創新人才的同時,卻在極力為行政體制辯護。難道他們真的不明白,在壹個行政化、功利化的體制下,是不可能產生真正的創新人才的嗎?
在中國近代大學史上,有兩次實質性的變革:壹次是清末的“廢科舉興校”,壹次是解放後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確立。第壹次改革完成了封建教育向現代教育的轉變,歷時60余年,實現了中國教育的現代化轉型。第二次革命也用了60年左右,但其結論還很難確定。因為在這壹時期,雖然教育的形式和條件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但教育的實質性進步並不明顯。比如,作為封建思想的“升官發財”、“立誌成功”等觀念並沒有退出教育領域,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幾乎成為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精神背景。但是,在現實的教育體系中,仍然存在著許多被鄧小平稱為封建主義的東西,如家長制、集權管理、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等等。這些現象及其背後的理念和邏輯,與充分體現公民權利、權力制約和監督、依法辦事等現代國際上的壹些理念和方法相比,幾乎算不上先進。正是這些思想和制度影響著教育價值和意義的實現和發揮。
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影響教育發展的封建思想是否已經消除,或者說我們是否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社會應該為此做出哪些努力?而誰又能在行動上回答“錢學森之問”?
關於封建主義和封建社會普遍性的爭論,在國際歷史上壹直在進行,近年來在中國也有所反映。本文擬從中國和西歐為什麽會有封建社會、如何合理比較中國和西歐的封建社會、如何理解封建社會的發展等方面,探討中西學者關於封建社會理論的異同。
壹個
封建主義在中國並不陌生。指周朝(1066-771年前)對同姓諸侯和異姓諸侯的分封。《左傳》二十四年記載“周公掛二叔鹽,故封建親族以此為扇屏。”這種分封制就是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分給被封者,叫做授田於民。諸侯還可以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下壹級的清大富,所以土地是樞紐,形成統治者之間多層次的等級鏈條。他們有相互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土地接受者要向土地給予者進貢(包括服兵役)[1]。無論對西周的封建制度作出什麽樣的解釋,毫無疑問,它是中國本身固有的政治制度。這種制度在春秋戰國時期(前722-221年)逐漸改變,難以維持。秦始皇統壹中國後,拋棄封建,設郡。人們普遍認為中國歷史上的政治和封建制度結束了。
秦朝廢除封建制後,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王侯依然分封。但這種封建主義,正如王通後來所說,“景帝命封建王公不治民而補官,漢則立文史而治其地,故封建之地稱為郡”[2]。但是,關於哪個封建郡縣更好,哪個封建郡縣更壞,能讓統治更穩定更長久的爭論,在中國歷史上壹直在進行。辯論各方都把封建主義作為壹種政治制度,不涉及封建制度下的社會經濟內容。著名的柳宗元《論封建主義》只是指出古代封建制度的產生與氏族、部落勢力的存在有關,並不壹定完全是人為的結果。
近代中國,知識分子開始接受西方文化,了解到社會發展是有階段的。嚴復(1853—1921)翻譯亞當?史密斯的《國富論》把封建主義翻譯成了音譯的Vogt體系。後來他翻譯了愛德華?詹克斯的《政治制度史》把封建主義翻譯成封建制度。嚴復在這裏學過,因為他在這裏講的是社會發展的階段。他認為從唐瑜到周,中間有兩千多年,都是封建時代。顯然,嚴復認為中國固有的封建制度與西方的封建制度非常相似,可以比較,所以他把封建主義翻譯成封建主義[3]。
自嚴復以來,中國許多知識分子已不再簡單地把封建主義理解為壹種政治制度,而是它的社會經濟內容。20世紀20年代末,陶希聖撰寫了《中國封建社會史》,認為周朝的中國是封建社會。春秋時期,封建制度開始分解,但封建自然經濟延伸到1500 [4]。陶希聖分析了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莊園制度、農民狀況和分封制。不久,瞿同祖寫了《中國封建社會》。屈對中國封建社會的分析是以西方封建社會理論為基礎的。他認為封建社會整合的關鍵點是土地所有權的存在和所有者與農民的關系。“封建社會只是以土地組織為中心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階級社會”[5]。這個時候,中國的社會性質發生了壹場大辯論。盡管人們對中國的社會性質有不同的看法,但許多人已經承認封建主義是壹個社會,它不再是壹個簡單的政治制度。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史學界確立了中國社會發展階段存在封建社會的認識,並根據歷史唯物主義原理對封建社會的內容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和闡述[6]。
如果說封建主義是中國固有的,那麽在西歐則是後來者。中世紀的西歐人不知道我們今天說的封建制度,更不知道封建政府和社會。現在西方史學家所說的封建主義的內容,只是在中世紀的西歐零星存在,各地不盡相同,記載它的習慣法也因時而異[7]。16世紀,法國法學家開始研究封建主義,其主要依據是壹種封地法,即12世紀編纂的倫巴第(意大利北部)習慣法,記載了諸侯以服兵役為條件擁有封地及相關權利義務[8]。17世紀的英國法學家斯佩爾曼也按照倫巴第方法研究了英國的封建制度,於是斯佩爾曼等人發現了封建主義的提法[9]。當時這些學者認為封建只是壹種法律制度,因為封建法中的財產權與羅馬法中的財產權有很大不同,所以出現了封建起源於羅馬,起源於日耳曼的爭論。
18世紀的西方學者仍然把封建主義視為壹種法律制度。比如孟德斯鳩在他的《論法的精神》壹書中,以“封建法”為題分析了西歐的封建制度,涉及到封建領主與大臣的關系、采邑制度和農奴制[10]。亞當。而斯密則認為封建法律是領主的主權權力和司法權,其實施原本是為了加強王權,但結果王權並沒有得到加強,領主的權力仍然過大,形成了封建等級制度[11]。此時,正是西歐啟蒙思想發揚光大,舊制度受到批判的時代。封建主義逐漸等同於貴族統治,貴族統治是剝削和壓迫的根源,表現為各種領主特權、農奴制殘余、分裂和混亂等等。所以1789法國大革命決定廢除封建制度。
在19世紀,西方的學術發展對封建制度的各個方面,如君臣關系、采邑制度、莊園農奴、馬克公社、封建城市等作了大量概括,取得了大量成果。這個時候,封建主義這個詞就出現了,是指封建制度。但是,歷史學家仍然從政治和法律方面來認識和討論封建主義和封建制度。到19世紀中葉,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了唯物史觀,提出了生產方式、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等概念,用以劃分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產生了封建生產方式和封建所有制。這些理論也得到了學術界的認可和發展。20世紀30年代末,馬克?布洛赫寫了《封建社會》壹書,分析了西歐中世紀社會的方方面面。他雖然仍主要從政治制度、君臣關系等方面分析西歐的封建主義,但視野開闊,也分析了社會經濟、莊園農奴等內容,無疑受到了唯物史觀的影響。布洛克可以說是西歐封建理論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為後人了解西歐封建社會奠定了基礎。後來,蘇聯歷史學家根據唯物史觀的理論,對西歐封建主義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為建立封建社會形態理論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綜上所述,無論中國還是西歐,他們對封建主義的認識都有壹個先將其視為法律和政治制度,再將其視為社會經濟形式的發展過程。但是,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到現在還沒有統壹。西方大多數歷史學家仍將封建制度視為中世紀西歐壹種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強調它包括三個方面:(1)封建制度形成了獨特的君臣關系;(2)形成了適應君臣關系的封地制度;(3)國家權力衰落,各君主在其版圖內獲得獨立的行政權和司法權。正是因為這種特殊性,封建主義的普遍性才成為壹部分人的問題。他們認為封建主義是西歐特有的產物,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沒有封建制度,從而否定了封建主義的普遍性。
雖然中國的封建主義是固有的,但對它的深入研究無疑是在當時西方先進史學思想的影響下進行的,所以大多數中國學者認為中國有類似西歐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時代。齊思和先生寫了《周代錫禮考》和《封建制度與儒學》,對中西方封建主義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進行了比較研究,指出兩者相距不遠。“雖然人類文化的發展速度和質量不同,但遵循的方式大致相同”,而且他還引用莊子的話,“莊生有句話,‘從別人看,妳的膽子會更大,從別人看,壹切都壹樣’,我們也只會從別人看”[12]。解放後新中國的史學家壹貫主張獨立的封建社會形態,主張歷史發展中的封建時代。這在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的歷史上都是壹樣的,只是封建社會在不同國家的存在時間不同。臺灣學者杜認為,周封建主義的實質是進攻征服後的武裝殖民,因此歷史唯物主義的封建主義與傳統封建主義無關[13]。
西方學者對中國封建主義有不同的理解。壹派認為中國沒有封建主義,這是東方專制主義的觀點,但現在不太流行。另壹派主張中國歷史上的封建主義。雖然他們對封建主義的理解大多是政治和法律上的封建主義,但他們仍然發現了中國和西方的許多相似之處。美國漢學家巴德認為,封建主義主要在經濟上適應前近代中國,但在政治上中國也有封建主義,即周朝(作者將其定義為公元前1122-256b,包括春秋戰國),而魏晉南北朝(作者將其定義為21-589)則被認為是準封建主義。顧立雅也認為古代中國與中世紀歐洲有許多相似之處,值得比較研究。布洛克對封建主義的定義幾乎可以不加改變地適用於中國的周朝[15]。
也有學者反對封建制度的普遍性。安德森就是其中之壹。他認為,不能把封建特征僅僅概括為大地產和小農的結合而忽視其上層建築,如主權劃分、封建制度和藩屬制度。由於前資本主義形式都是通過超經濟強制來運行這些政治的,所以法律上層建築成為前資本主義社會生產方式的本質結構,它們在剝削剩余價值的鏈條中已經直接結合在壹起,所以離開了它的政治法律上層建築就無法確定這種生產方式的性質[16]。安德森過分強調封建社會中超經濟強制的重要性,認為封建剝削和生產只能通過政治暴力來進行。實際上,他否認封建社會是壹種經濟形式,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的原則。事實上,封建社會之所以存在超經濟強制,是因為小生產者不發達,經濟不獨立。隨著小生產者獨立性的加強,封建社會的超經濟強制性逐漸減弱,它不是封建生產的要素,不能得到應有的重視[17]。
總之,如果把封建主義看成是壹種社會形態,是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產的結合,是農民和地主對立的社會,那麽它的普遍性是毋庸置疑的。中國和西歐都有過封建社會和封建時代。即使是從政治、法制等方面了解封建主義的西方學者,也認為中國歷史上還有壹個封建時代,還有壹個封建社會,但他們大多把這個時期看作是從周朝到春秋戰國時期,認為是短暫的。只有少數人強調西歐封建制度的獨特性,認為世界其他地方沒有封建制度。
二
國內外許多歷史學家對中國和西方的封建社會進行了比較研究。這裏只討論西方學者的壹些方法。
西方學者大致可以分為兩派。壹派,我覺得是把現代西方社會,至少是現代西方社會,和他們過去對中國的看法相比較,從而指出中國社會是多麽落後和古怪。東方專制主義是其典型代表,但現在信奉的人不多了。韋伯的比較也屬於這種。他說中國只追求有利可圖的資本主義,沒有合理的資本主義作為例子。這裏我們還可以引用韋伯的其他幾個論點。
韋伯從現代西方法治社會的觀念出發,認為中國的法律是個人專斷的,缺乏理性的管理和正義,都是家長式的。法律上只有刑法,私法(民法)很少有人身自由[18]。然而,壹些當代美國法學家的觀點與韋伯不同。他們比韋伯更了解中國歷史上的法律和西方式的法治,所以他們指出“法治的充分發展的體制機制是近代的產物”[19],他們在人治和法治的沖突中並沒有充分強調法治。“法律的判決最終是人的判決,而判決更多地受到法官個人偏見的影響,而不是形式上的法律”[20],因此他們贊賞中國歷史上更多地依靠調解而不是訴訟來解決糾紛的方法,並認為應該保持這壹傳統。中國古代不是沒有民法,漢代的契約關系非常發達,適用範圍非常廣[21]。我想還需要指出的是,個人權利和自由也是近代歐洲的產物,不僅是古代中國,古代和中世紀的西方國家也是如此。
韋伯承認中國古代發展了發達的官僚制,但他將現代西方官僚制與中國古代官僚制相比較,認為“中國官僚制的精神是與公共負擔的制度相聯系的,而西方官僚制是隨著貨幣經濟的變化而發展的”[22]。事實上,西方現代官僚制是在學習中國古代官僚制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有人認為,直到18世紀,中國的官僚制度仍比西方先進[23]。在這方面,韋伯現在還沒有Aizenstat全面。Aizenstat在歷史上把西歐的專制國家和中國古代國家都列為官僚帝國,而這個官僚帝國的特點是傳統和現代的政治組織和政治活動並存[24]。
奇怪的是,韋伯在比較西方和東方城市時,引用了西方中世紀城市。他指出,西方城市是擁有自治權和城市法的特權群體,城市居民也有自己的特殊組織,即行會,而東方城市則沒有這些[25]。但是,韋伯也知道,西方城市的自治只是短期現象。在君主專制時代,西方國家的權力越來越強大,城市自主性在下降[26]。我們不打算在這裏論證東西方城市的異同,只是想指出西方中世紀城市沒有那麽多特權和自由。他們仍然被封建國家、君主和貴族主教所控制。不是城市的空氣讓人自由,也許是鄉村的空氣讓人自由。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不是來自城市,也許是來自農村。西方中世紀的城市還是封建城市。
另壹派西方學者將西方的封建主義與中國的封建主義相比較,以西方的封建主義為典型,看中國是否也有同樣的情況。前面提到的柯本的書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他們首先總結了西歐的封建制度,然後與其他國家的封建制度進行了比較。布德認為中國的周朝符合西方靜態的封建主義,魏晉南北朝符合動態的封建主義[27]。顧立雅還以西方封建主義為標準,說西周類似於西方的早期封建主義,而春秋是晚期封建主義[28]。埃伯哈德認為中國從周朝壹直到公元前250年都是封建時代,說當時是農業社會,統治階級分幾個等級,相互有權利和義務,這也是西方的標準[29]。他主張中國統壹後,進入紳士社會,而不是封建社會。
但要註意的是,西方學者在把封建制度概括為政治法律制度時,主要依據的是9世紀至13世紀皇家河與萊茵河之間的狹窄地區的材料。用這些有限的材料,總結出壹個簡單的封建主義的理想模式[30]。這個時代是原始德意誌人開始建國的時代,因此生產落後,文化貧瘠,政治原始,被啟蒙學者稱為黑暗時代。後來,封建主義逐漸被賦予了壹個社會、壹種經濟形態的意義,於是依附統治、莊園制、農奴制、自然經濟、中央權力的衰落甚至沒有國家被視為西歐封建社會的特征。其實我以為只是壹個過渡階段,也就是日耳曼經濟政治組織的不成熟階段,不應該算是壹個社會的典型階段。
在我看來,封建社會不能因為生產力低下,發展緩慢而太短,而應該更長。西歐的封建社會不應該在15世紀終結,也不應該在17世紀終結,而應該在18世紀終結。現在的人經常會覺得哥哥(轉載自中國教育文摘,請保留此標記。)倫布壹出航,東方和西方就融為壹體,資本主義在西方的冉冉興起。教科書上也講過資本主義萌芽,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等。事實上,西歐的進步遠沒有這麽快。直到工業革命前,西歐還是壹個落後的農業社會。資本主義只在西北壹隅萌芽,但在西班牙和意大利正在衰落。17世紀,西歐發生經濟危機,人口減少,疫病流行,農業停滯甚至倒退,壹些地方出現工商危機[31]。在政治上,到處充斥著封建統治。托克維爾在19世紀中期寫了《舊制度與大革命》,認為18世紀的歐洲各地充滿了封建特權,教會貴族的各種土地、人身、司法和行政權力對人民造成了沈重的剝削和壓迫,“而且在歐洲大部分地區比法國重得多”[32]。雖然英國是革命的,但恩格斯說,1688政變後,英國資產階級成為統治階級公認的壹部分,仍然處於貴族地主的統治之下[33]。至於東歐,毫無疑問,16-18世紀是封建統治的時代。
這不是壹個新的想法。法國歷史學家、中世紀史權威勒·高夫(Le Gough)曾寫過壹篇題為《鼓吹擴大的中世紀》的文章,主張西歐的中世紀應該延長。他的理由大致是(1)文藝復興不能作為中世紀和現代的分界線,從古代到現代有很多文藝復興。如8、9世紀的加洛林文藝復興和12世紀的文藝復興;偉大的文藝復興在意大利是12-14世紀,在歐洲其他地區是15和16世紀。後來又有18和19世紀的文藝復興。(2)歐洲的基本社會結構從4世紀到19世紀保持不變。以馬克思的封建生產方式為例,也是從羅馬滅亡到工業革命;(3)其他文化內容包括,例如,基督教的意識形態統治壹直延續到19世紀;英法兩國的國王直到18世紀才有治療淋巴結核的神奇功能。把社會分為教士、貴族和第三等級的三級論也壹直持續到法國大革命。因此,勒高夫主張將中世紀劃分為中世紀早期,4-9世紀是古代世界衰落和封建制度形成的時期。中世紀,10-14世紀,是大發展時期;中世紀晚期,14-16世紀,危機時期;封建主義的衰落,即舊制度時期,從英國革命到法國革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