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遺囑繼承權,必須有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不發生遺囑繼承關系。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權益。家庭財產、夫妻財產、合夥財產未經分割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屬於死者的部分就是遺產。壹切非法取得的財產都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父母將房子過戶給子女的流程是怎樣的?
1.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2.提交身份證明、合同等過戶材料;
3.驗收後對材料進行審核;
4.完成轉移登記,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