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出的。也就是說,理解事物的道理和在現實中應用是不可分的。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講道德修養和道德實踐。
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我們不僅要知道(“知道”),而且要實踐(“做”)。只有把“知”和“行”統壹起來,才能稱之為“善”。良知和知行合壹是陽明文化的核心。
擴展數據:
提出背景:
王陽明在貴陽北部修文縣龍場鎮開悟後,非常深刻地領悟到人生的道理,這是壹種苦思之後的頓悟。王陽明認為,心態決定行為方式和世界觀。
比如列子故事裏的“疑鄰偷斧”。從此,他與朱學說分道揚鑣,奠定了心學體系大獲成功的開端。王守仁的知行合壹理論主要是針對朱的研究,這與朱的思想是相悖的。
反對朱成理學的“知行二分,以為自己壹定是先知然後就可以了”的理論以及由此產生的“重知輕行”的學風。
包括陸九淵在內的朱成理學主張“先知後知”,將知識壹分為二,認為知識必須先認識,然後才能實踐。王守仁主張知行合壹,以糾正薛竹的偏頗。
陽明先生的思想由三部分組成:
1,心外無物
這在哲學上屬於本體論,構成了他對整個世界的基本看法,即世界觀。
2.知行合壹
陽明先生在有了壹個心中無物的世界觀之後,需要根據他的世界觀建立自己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也就是轉向實踐和行動。在此基礎上,他進壹步提出了知行合壹的理論。
這改變了以往思想家將知行割裂開來的做法,認為知行是壹體的,相互包含的。更重要的是,王陽明把知行從簡單的人類行為的兩個部分上升為壹個本體論的概念。
也就是說,知行合壹不是壹種工具,而是人類生命的本真狀態,這使得儒家的人生哲學在內心層面得以展開。
3.良心
知行合壹強調知行是人生的本體,但並沒有明確知道什麽,做什麽。所以陽明先生晚年明確提出知行合壹的本體是良知。這使得知行合壹的生命本體有了明確的內涵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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