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河南省委關於制定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的發布,2020年6月中旬以來的省級行政區“十四個五年規劃”建議已基本公布。
從各地規劃建議的內容來看,“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成為“十四五”期間的常識,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成為建築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
“發展綠色建築”是各地實踐綠色發展的壹致選擇。
綠色是五大發展理念之壹。中央第十四個五年計劃提出要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具體包括:加強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的綠色轉型;發展綠色建築;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
各地的“十四五”規劃建議也都提到了“綠色發展”,其中發展綠色建築成為各地踐行綠色發展的壹致選擇。北京提出高水平規劃建設城市副中心,牢固樹立綠色發展導向,推廣綠色建築;要提高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水平,全面推進工業、建築、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的綠色轉型。
廣東、湖南、吉林、寧夏均提出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具體來說,廣東要推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清潔生產,推進綠色轉型,發展綠色建築,開展綠色生活創造活動;湖南要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在重點行業和領域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和綠色轉型,發展綠色建築。
吉林要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轉型,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和環保產業,推廣綠色建築、綠色建材和高效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寧夏要推進綠色轉型,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發展綠色建築,開展綠色生活創造活動。
在綠色發展方式的形成和實踐中,黑龍江提出構建綠色低碳的產業體系、建築體系和流通體系,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和綠色科技創新,推動綠色環保產業成長為支柱產業;河南提出,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發展綠色交通和綠色建築,推進垃圾分類、減量化和資源化,加快建設廢舊物資回收體系。
江西提出發展綠色生態產業,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鼓勵園區和企業推行清潔生產,進行綠色改造,發展綠色建築。
此外,內蒙古提出加強能源預算管理,實施能效提升計劃,加快工業、交通、建築等能源清潔替代;山西提出完善綠色能源、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發展政策。浙江、安徽、河北、雲南、貴州、福建、重慶等地也明確要求發展綠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