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背景下,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取得了壹系列成績。從新中國成立至今,屬於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成果有:羌族語言劄記、羌族民間故事、羌族民間故事集、羌族民間故事選編、羌族民間文學集。敘事詩有《木姐珠》和《打安珠》、《強格戰爭》和《赤基格布》。自國家開始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以來,各級政府積極行動,取得了新的成績。
2006年初,阿壩州全面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茂縣“羌笛制作技藝及表演”、羌族“瓦兒俄足節”(俗稱葛仙節)被公布為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2007年3月1日,多聲部民歌、羌笛演奏與制作技藝、羌族羊皮鼓舞、羌族年、羌族傳統刺繡技藝、蘇布詩、羌族娃兒俄足節等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公布為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壹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2008年汶川地震對羌族傳承千年的文化遺產造成了致命打擊。地震發生後,縣委、州政府審時度勢,始終堅持文化遺產“保護第壹、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對點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正確處理搶救、保護、利用的關系,堅持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促進搶救、保護和利用的有機結合和協調,實現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可持續發展。
2008年6月7日,在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和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147項)中,汶川羌族羊皮鼓舞與刺繡、文利毛縣羌族年、松潘縣羌族多聲部民歌被列入第壹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羌年,瓦爾俄足節被推薦為民族傳統節日保護示範點,羌年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
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府委員會宣布羌族年被列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第二個國家文化遺產日,來自茂縣的薩朗、羊皮鼓等羌族表演參加了在成都舉辦的“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在第二屆中國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上,阿壩州派出“花兒俄羅斯腳”參加巡回演出,還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阿壩館展示了災後文化重建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