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壹般來說,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壹層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壹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壹般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無大股東,所有權和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壹股東持股比例在10%以下;第三,公司有比較大的控股股東和其他主要股東,持股比例在10%-50%之間。
規範的股權結構包括三層含義:①降低股權集中度,改變“壹股獨大”的局面。(2)適當集中流通股股份,發展機構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充分發揮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③股權的流動性。第二層含義是股權的構成,即不同背景的股東群體持有的股份數量。在中國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和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理論上可以根據企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收益索取權的分配和匹配方式對股權結構進行分類。從這個角度來看,股權結構可以分為非競爭性控制和競爭性控制兩種。在競爭性控制權的情況下,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互匹配,股東能夠也願意有效控制董事會和經理層;在非競爭性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被鎖定,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會被削弱。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並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股權結構是資本結構嗎?不是的,股本結構是股本各組成部分的比例,如普通股、優先股、債轉股等,只反映股本的壹種組成狀態。股權結構是每個股東所持股份占股份總數的比例,從而形成對公司不同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