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準備金是為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保證客戶提取存款,滿足資金結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向中央銀行繳存的存款準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的變化過程如下:理財知識
當央行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提供貸款和創造信貸的能力就會下降。因為準備金率提高,貨幣乘數變小,降低了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創造信貸、擴大信貸規模的能力。導致社會上貨幣政策從緊,貨幣供應量減少,利率提高,投資和社會支出相應減少。反之亦然。
從65438年到0984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建立存款準備金制度。這十年來經歷了四次調整,在當時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抑制了經濟過熱、物價過快上漲和貨幣供應量過大。目前央行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的方向是逐步恢復存款準備金作為調節貨幣總量工具的功能,將原來的主要功能從調節貨幣總量轉變為集中資金、調整信貸結構。
第二,公開市場業務
公開市場是指各類證券自由交易和協商,交易量和價格必須公開展示的市場。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通過在公開市場上買賣證券來調節信貸規模、貨幣供應量和利率,以實現其金融調控的活動。它是貨幣政策最重要的工具。
該服務的操作方法:
當央行判斷社會上資金過多時,就賣出債券,相應回收部分資金;相反,央行購買債券,直接增加了金融機構的可用資金量。
我國公開市場業務從外匯操作開始,1996年開始買賣國債的公開市場業務。
第三,再貼現
貼現是指持票人為了在票據到期前獲得現金而向銀行支付壹定利息的票據轉讓行為。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獲得的未到期票據轉讓給中央銀行。
貼現是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再貼現是央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兩者都是基於有效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的轉讓。
再貼現是央行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存款準備金)之壹。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限制其信用狀況,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為不同種類的票據融資,促進結構調整。
壹般來說,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有以下特點:
(1)短期利率。因為央行提供的貸款以短期為主,申請再貼現合格票據的期限壹般在3個月以內,最長在1年以內。
(2)官方利率。是根據國家信貸政策規定的,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央行的政策意圖。
(3)標準利率或最低利率。例如,英格蘭銀行有許多不同的貼現和貸款利率,其公布的經常性貼現率是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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