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稅。
2.分類不同
根據外購固定資產抵扣稅款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分為生產性增值稅、收入性增值稅和消費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分為國有企業所得稅、集體企業所得稅、私營企業所得稅、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外國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
3、征稅對象不同。
企業所得稅的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財產、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捐贈和其他收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增值稅。
擴展數據:
增值稅的稅種:
根據外購固定資產抵扣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分為:
生產增值稅
生產性增值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包含的稅。這類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致相當於GDP,所以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折舊部分不計入扣除額。這類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致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被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壹次性扣除固定資產價值所包含的全部稅款。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就被排除在征稅範圍之外。這類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只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被稱為消費型增值稅。2009年6月5438+10月1起,我國在全國各地區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