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考慮國際貿易中的交易費用。購買力平價理論忽略了套利過程中產生的交易成本和不完全信息。兩國之間的貿易條件是壹樣的。在國際貿易中,壹國經常利用關稅和配額來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業;出口國經常利用出口退稅等形式補貼出口商,以增強其商品的國際競爭力。3.沒有外匯管制。購買力平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之壹是浮動匯率制,國家外匯管制直接扭曲了購買力平價理論的邏輯基礎。4.參考國家應該有統壹的價格形式。如果兩國的價格形式不統壹,壹國實行價格補貼,必然導致價格扭曲,從而導致比較結果沒有意義。5.所有商品都可以交易。在購買力平價理論中,所有市場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都是單壹的,這是通過套利實現的。6.同壹種商品和服務在不同國家可以完全替代。7.生產和消費的結構基本相同。8、同樣的勞動生產率。
第二,購買力平價理論是壹種關於匯率決定的理論。它最早由英國經濟學家桑頓在1802年提出,後來成為李嘉圖古典經濟理論的組成部分。最後被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G·卡塞爾,1866 ~ 1945)發展和豐富,並在其著作《1922》中發表。它已經成為匯率理論中最有影響力的理論之壹。在此背景下,以克裏斯·瑟尼為代表的非官方經濟學家提出了匯率貶值是貨幣購買力平價下降所致的觀點。這是購買力平價的早期觀點。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在1922年出版的《1914後的貨幣與外匯》壹書中,以成熟的形式提出了如何決定匯率的購買力平價理論。
第三,兩種貨幣的購買力比率是決定匯率的基礎,匯率的變化是由兩種貨幣的購買力比率的變化引起的。絕對購買力平價: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均衡匯率等於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購買力或價格水平之比。絕對購買力平價認為,壹國貨幣的價值及其需求是由壹個單位貨幣在國內所能購買的商品和服務的數量決定的,即由其購買力決定的,因此兩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可以表示為兩種貨幣的購買力之比。購買力是通過價格水平來反映的。根據這種關系,國內物價的上漲將意味著本幣相對於外幣的貶值。相對購買力平價彌補了絕對購買力平價的壹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