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行業稅率也有變化。了解2016稅率調整詳情: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有形動產租賃服務17%;
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房地產租金為11%;
租賃服務,出售房地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除外6%;
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及服務之外的無形資產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行為的0%;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全部應稅服務的3%或5%。
主要基於:
“營改增”試點範圍為:交通運輸,包括陸路運輸(暫不含鐵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和管道運輸;壹些現代服務業,
壹是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究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是信息技術服務,包括軟件、電路設計與測試、信息系統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如電子商務平臺);
三是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商標版權轉讓、知識產權、廣告和會議展覽服務;
四是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港口碼頭、貨運客運站、打撈救援、貨物運輸代理、報關代理、倉儲和裝卸服務;
五是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租賃;
第六,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鑒證和咨詢服務。稅率設置:在現行標準稅率17%和低稅率13%的基礎上,新增兩個低稅率11%和6%。新稅率按照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不減的原則,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計算。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適用11%稅率,其他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此外,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
財稅[2065 438+04]5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6號20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我國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