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火災的基本方法包括控制可燃物、控制助燃物、消除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1)控制可燃材料
基本原理是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範圍。具體方法是:
1)用不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或不燃材料作為建築結構和裝修材料);
2)加強通風,減少可燃氣體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單獨存放、隔離等措施;
3)用防火塗料浸漬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性能;
4)對於因相互作用而可能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應采取單獨存放、隔離等措施。
(2)控制助燃材料
其原理是限制燃燒的助燃條件,具體方法是:
1)裝有易燃易爆物質的房間、容器和設備應當密閉,使用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應當在密閉的設備管道內進行;
2)為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充惰性氣體(如乙炔充氮氣、甲醇氧化、TNT球磨);
3)與空氣隔絕儲存,如二硫化碳、磷儲存在水中,金屬鉀、鈉儲存在煤油中。
(3)消除點火源
其原理是消除或控制燃燒的點火源。具體方法是:
1)危險場所禁止吸煙、明火、穿釘鞋;
2)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安裝避雷針和接地線;
3)烘烤、煮沸和熱處理時,應嚴格控制溫度,不超過可燃物質的自燃點;
4)經常潤滑機器軸承,防止摩擦產生高溫;
5)電氣設備應安裝安全裝置,防止電線短路或過載引起火災;
6)儲存易燃化學品的倉庫應避光;
7)運輸易燃化學品時,鐵制搬運工具應包上橡膠或內襯銅鋁片;
8)為汽車等排煙系統安裝防火帽或阻火器。
(4)阻止火勢蔓延
其原理是不形成新的燃燒條件,阻止或限制火勢的擴大。具體方法是:
1)建築物、儲罐、堆場之間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設置防火墻,劃分防火分區;
2)在可燃氣體管道上安裝阻火器和水封;
3)設置泄壓門窗、輕質屋頂、輕質墻體等。能形成爆炸性介質(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粉塵)的車間;
4)在壓力容器上安裝防爆膜和安全閥。
防火措施
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
2.實施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A.消防法律、法規和公約的締結和執行情況;
B.消防組織的人員配備;
C.消防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D.火災隱患的消除和整改。
E.各類危險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生產、使用、儲存是否有消防措施,消防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解決。
3.完善並徹底落實防火制度。防火制度主要有四種:a .逐級防火責任制;
B.防火崗位責任制;
C.消防管理系統;
D.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4.維護物業內的消防設備。
5.加強重點防範,防範重大火災,確保重點部位消防安全。重點是指危險性高、火災釋放損失大、人員傷亡大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