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表征醫患關系基本性質的是信任模式:信任關系是基於患者對醫務人員的特殊信任,信任後者是出於正義和良知而真誠地把前者的利益放在第壹位。
2.種族發生
公元前4世紀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最早的醫學倫理文獻。其要旨是醫生要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判斷”采取對患者有利的措施,並保守患者的秘密。
世界醫學聯合會通過的兩個倫理準則,即1948《日內瓦宣言》和1949《醫學倫理準則》,發展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明確指出病人的健康是醫務人員的第壹關切,醫務人員應無壹例外地保守病人的秘密,視同事為兄弟,堅守醫療職業。
公元1世紀的古印度吠陀經和公元7世紀的阿薩夫誓約也對醫生提出了類似的要求。公元7世紀,中國和孫思邈還在《大醫精誠》壹文中寫下了醫生的行為準則,如“若有病人前來求援,不問其貧富、老幼、友善與否、愚昧與否,是否如至親;也不允許瞻前顧後,擔心好壞,保護自己的生命等等。
中世紀西方天主教學者從基督教神學倫理的角度探討醫學倫理,提出了雙重效應理論,即壹個動作可以引起有意和直接效應,也可以引起無意和間接效應;如果不是故意的,壹個動作帶來的間接不良影響在壹定條件下是可以容忍的。新教學者的觀點與天主教非常接近,但他們強調患者應該被告知並對自己的醫療問題做出決定。
非宗教醫學倫理學是在洛克、傑斐遜和《權利法案》的思想傳統上發展起來的。《紐倫堡法典》1940就是這壹傳統的體現,它拋棄了受試者受研究者保護的舊觀念,取而代之的是受試者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從而需要知情同意的新概念。
但到了20世紀末,又出現了回歸希波克拉底傳統的傾向,認為病人的自主權不是絕對的,壹切都要以病人的利益為重。後希波克拉底誓言強調病人利益優先,但也包含了原希波克拉底誓言所沒有的尊重病人價值和權利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