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禮,在中國原為“昏禮”,屬於漢族傳統文化精粹之壹,是華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基於此原因,夫傳統中式婚服(明制)妻結合的禮儀稱為“昏禮”。昏禮在五禮之中屬嘉禮,是繼男子的冠禮或女子的笄禮之後的人生第二個裏程碑
2.婚禮的三個階段:
婚前禮,即“訂婚”
正婚禮,即“結婚”或“成婚”的禮儀,就是夫妻結合的意思
婚後禮,是“成妻”、“成婦”或“成婿”之禮,這表示了男女結婚後的扮演的角色
在中國傳統的結婚習俗裏,婚前禮和正婚禮是主要程序,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禮。
2.三書六禮:
三書:
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
聘書
聘書是訂婚用的書,於“納吉”(過文定)時男家交給女家。
禮書
禮書是“納征”(過大禮)時使用的書,禮書內會詳細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
迎親書
顧名思義,迎親書即迎娶新娘時的書,即在“親迎”時使用。
六禮:
納采
又稱“采擇”,相當於後世所稱之“提親”、“說媒”。表示男方曾審慎考慮之後所做的決定。
《文公家禮》說:“納其采擇之禮,及今世所謂言定也。”而古代較為樸實簡單,據《儀禮·士昏禮》記載,士大夫階層所執的見面禮,即稱“贄”或“摯”,僅“用雁”。其原應執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為死雉,婚時不宜,且婚禮為人生大事,故特許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級穿戴與使用衣著行頭。
3.常見禮儀:
問名
問名是指男家詢問女家關於女家女兒的姓名、生辰八字,如女家接納男家的提親,就會把女兒的姓名和時辰八字等交給男家,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蔔吉兇,如蔔吉兆的話,就會決定娶女家的女兒。
納吉
納吉,即過文定,有壹點像西方人的定婚,這時其實婚事已初步議定。
納征
納征,即過大禮;“納”是的意思是聘財,而“征”就是“成”的意思,亦即是說男家需要納聘禮後才可成婚的意思。過大禮時,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完成納征的儀式後,婚約便正式定立。
請期
請期即是“擇吉日”成婚的意思。男家會擇定壹個成婚的良辰吉日,再準備婚期吉日書和禮品給女家,女家受禮及同意後,便可確定婚期。
親迎
親迎亦稱迎親,就是在結婚之日,新郎會與媒人和親友壹起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前往女家之前會先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之禮,然後以花轎接新娘回到男家。新人會在男家舉行拜天、地、祖先的儀式,然後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