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擺脫困擾。有些人在現實生活中遭到重大精神打擊之後,變得心灰意冷、悲觀絕望,便想以此來逃避現實。如有些人在失戀後出家當尼姑或和尚。
3.心理安慰。有些人企圖通過迷信活動來彌補壹些無法挽回的過失,求得心靈上的慰藉。其突出表現如通過做道場、請法師來對死者進行悼念,追悔對死者生前照顧不周。
迷信活動的種類及表現:
1.傳統世俗迷信。相信某些活動、儀式、數字、自然現象、日期會帶來好運氣,忌諱某些數字、現象並盡量避免。例如許多地區都認為聽見喜鵲叫,必有喜事到。因此,當聽見喜鵲在自家屋前屋後叫則滿心歡喜,而聽見烏鴉或貓頭鷹叫,則認為是惡的前兆,壹般認為是將要死人了,惶惶不安;西方國家認為“13”是個不吉利的數字,我國有些地區則認為“36,,不吉利,36歲是人生的壹個“結巴”,是多災多難的壹年,因此在過36歲生日時,親戚朋友都要來好好慶祝壹下,幫助他順利度過這壹年。許多人雖然知道這些做法無任何道理,卻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
2.鬼神迷信。認為世間存在神仙和妖魔鬼怪,或相信生物具有超乎自然的“靈魂”或精靈,它們對自然現象(風雨雷電旱澇)和人類的生老病死有控制能力。例如有的人生了病或受了驚,便認為是妖魔附體,不去看醫生,而是請法師巫婆來驅妖避邪。有的認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每年要定期祭拜,以求保風調雨順,出現了旱災或澇災,便是得罪了天神、龍王爺,使之發怒,是對人們的壹種懲罰等。
3.人體功能迷信。以個別偶然現象為依據,認為某些人具有超越自然的神奇功能,如相信氣功師“末L先知”,能預測水災、地震,預測他人未來等。
4.特殊的迷信活動。即算命術(包括算“八字”、測字、問卦等)、相術(包括看手相和面相)及看風水。這些迷信活動在我國流傳甚廣,不僅是在落後的農村,就是在繁華的城市中心,也常可見到算“八字”的、看相的、抽彩頭的“算命先生”在給人講解吉兇福禍,聽者全神貫註、誠惶誠恐。從事此類迷信活動的職迷信業人員壹般都具有某些***同特點:①有輕度精神或軀體異常,如癲癇、雙目失明等;敏感性高、暗示性強,②有較強的判斷力及應變能力,能察額觀色,——般都能較準確地揣摸到顧客的心理;③能言善辯、表達能力強,有吸引力、說服力;有較好的情緒感染力,能控制他人的情緒活動。
歸根結底,封建迷信是人們對於未知的恐懼,通過尋求壹些東西來進行精神上的安慰,現在很多封建迷信已經漸漸破除,但仍有人想要通過這些尋求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