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利用煤炭已有幾千年的歷史,是世界上發現和利用煤炭最早的國家之壹。遠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春秋戰國時期,煤已成為壹種重要產品,稱為石涅或涅石。魏晉時期稱煤炭為石墨,唐宋時期為石炭,明朝始稱煤炭。公元前壹世紀,煤已經用於冶鐵和煉銅。17世紀中葉,明末宋應星的《天工開物》壹書,系統的記載了我國古代煤炭的開采技術,包括地質、開拓、采煤、支護、通風、提升以及瓦斯排放等技術,說明當時的采煤業已發展到壹定的規模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的煤炭開采技術始終停留在手工作業生產的水平上,1949年全國煤炭年產量只有32.40Mt。
建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煤炭工業的發展,建設了大批新礦井,原煤產量飛速增長,1996年原煤產量已達13.3億噸,居世界首位。在原煤產量中,國有重點煤炭和地方煤礦產量分別約占40%和60%。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煤炭工業發展取得了更為顯著的效果,采煤、掘進、運輸等生產環節的機械化和生產集中化程度迅速提高,平均單產工效增長較快,創造了許多新的記錄。
1996年國有重點煤礦有72個綜合機械化采煤隊年產量超過1.00Mt,工作面平均數目達240.14個,平均年產77.1萬t,平均回采工效 26.14t/工,綜采比重占47.18%。兗州南屯綜采隊年產達3.50Mt。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全國***329個普采工作面,平均年產24.7萬t,其中有40個單體液壓支架普采隊,年產超過40萬t ;普采面平均回采工效7.62t/工,產量比重占23.35%,峰峰(現冀中能源)萬年礦普采隊創年產80萬t的記錄。全國煤礦炮采工作面有4個隊年產超過35萬t,開灤礦區壹炮采隊曾創年產50萬t的高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