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不僅僅是通過物質部分——酒來表現的,更是通過人類在改造自然環境中所獲得的性格和行為方式,以及由此積累起來的風俗、禮儀、意識的復合體來表現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酒文化的內容越來越豐富。
首先,中國酒文化體現了壹種高層次的物質需求或精神需求。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人類只有在生存需求得到保障的情況下,才會追求酒精消費。因此,酒類消費包含著壹種高級的物質享受或精神享受,是壹種基於文化價值的“感性商品”。
其次,中國酒文化的內容是廣泛的,表現是多方面的。酒文化表現為對釀造工藝和技術的探索和提高。幾千年的經驗不僅形成了獨特的科技範疇,更是釀造技術的歷史文化積澱。在飲具上,各種飲具反映了人們在陶瓷技術、燒制技術、藝術鑒賞等方面的歷史進步,讓人們從另壹個側面闡釋和欣賞中國源遠流長的文化內涵;民間飲酒、敬神的禮制、尊老愛幼的儀式是酒文化最直接的表現。在中國文學史上,歷代詩人的酒散文、酒賦、酒詩、酒歌、酒歌給後人留下了令人欽佩的文學佳作。所以有“酒是中國文學的酵母”之說。
第三,中國酒文化的蘊涵與約束。中國酒文化受儒家倫理的影響,形成了以“酒禮”和“酒道”為主要內容的儒家酒文化思想。酒被視為禮儀的象征,飲酒是人們學習和饋贈的重要方式,以達到天人合壹。所以孔子曾提出酒德是“唯酒無限,不亂如亂”,即飲酒的人數不同,沒有具體的人數限制,但酒後要保持清醒,不能放蕩,否則就沒有酒德。
還有,中國酒文化的鄉愁。葡萄酒的生產或消費已經深深地打上了傳統酒文化的烙印,至今仍絕對地影響著人們的葡萄酒生產方式和消費習慣。比如,人們普遍認為“酒是陳年的香”,習慣喝濃香型酒的人不喜歡醬香型酒,這是大多數人受傳統觀念影響的固有慣性。這種明顯的慣性就是酒文化懷舊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