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念、做、打是京劇戲曲表演中的四種表演形式。同時也是戲曲演員表演的四種基本功。通常被稱為“四功”。
“唱”,指的是唱功。“做”指的是做功,也就是表演。“念”指的是音樂性念白。而“打”則指的是武功。 戲曲演員從小就從這四個方面進行訓練培養的。
1、唱功是戲曲的主要藝術手段之壹,學習唱功的第壹步是喊嗓、吊嗓,擴大音域、音量、鍛煉歌喉的耐力和音色,分別字音的四聲陰陽、尖圓清濁、五音四呼,練習咬字、歸韻、噴口、潤腔等技巧;唱善於運用聲樂技巧,通過聲樂的藝術感染力,表達劇中人的心曲。
2、念白與唱互相補充、配合,也是表達人物思想感情的重要藝術手段。演員從小練基本功,念白也是必修課之壹。戲曲念白大體上可分為兩大類,即韻白和散白,都是經過藝術提煉的語言,具有節奏感和音樂性,鏗鏘悅耳,與唱相互協調。
3、做功泛指表演技巧,是戲曲有別於其他表演藝術的主要標誌之壹。演員在創作角色時,手、眼、身、步各有多種程式,髯口、翎子、甩發、水袖也各有多種技法,靈活運用這些程式化的舞蹈語匯,以突出人物性格、年齡、身份上的特點,並使自己塑造的藝術形象更成功。
4、打是戲曲形體動作的另壹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武術的舞蹈化,也是生活中格鬥場面的高度藝術提煉。壹般分為把子功和毯子功兩大類。不僅要有深厚的功底,而且還必須善於運用這些難度極高的技巧,準確地展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神情氣質。
擴展資料:
戲曲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也是戲曲表演的四項基本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樂性的念白,二者互為補充,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壹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打指武術和翻跌的技藝,二者相互結合,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壹的“舞”。
戲曲的唱,從來不是穿插在戲裏的獨立的聲樂表演,而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壹。壹些優秀劇目,安排唱段是根據劇情的需要,人物性格、思想、情緒發展的需要。
通過優美的音樂形象來豐富和加強文學形象,訴諸觀眾的聽覺感官,正像做和打通過優美的舞蹈形象訴諸觀眾的視覺感官壹樣。因而戲曲的唱,演員的技巧和修養都是決定藝術創造得失、高下的重要因素。
對同壹劇目的同壹角色,由於演員的體驗、理解不同,也由於唱腔唱法不同,逐漸形成了演唱上各種意趣不同的藝術風格。
百度百科——唱念做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