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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知識

 人民調解是壹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具有深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內涵的法律制度,那麽妳對人民調解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人民調解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人民調解工作簡介

 人民調解是壹項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依據法律、政策和社會主義道德,對民間糾紛進行規勸疏導,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讓、解決糾紛的群眾自治性活動。人民調解的主要任務是調解民間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發生;向牧民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和基層人民政府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西烏旗各嘎查(社區)均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並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

 1、人民調解的受理範圍

 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

 2、人民調解不得受理的範圍

 1、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有關部門管轄處理的;

 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壹方當事人不同意進行調解的;

 4、已構成犯罪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

 5、已經申請基層人民法院處理或處理完畢的;

 6、其他不屬於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

 3、人民調解須知

 1、當事人、代理人經確認後參加調解,其他人員不得任意參與,中途更換當事人、代理人須經調解主持人認可。

 2、調解主持人調解或講話,其他人員不得幹擾;當事人或代理人要發言、申辯須經調解主持人同意;壹方發言時,另壹方不得插話。

 3、要文明用語、禮貌待人,不得爭吵、打鬧或發生其他不文明行為。

 4、經調解雙方達成壹致意見後,必須在調解書上簽字;達不成協議,當事人不得吵鬧,待調解委員會研究後,另行通知進行第二次調解,再次調解仍達不成壹致意見的,原則上調解終止。任何壹方當事人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矛盾糾紛。

 4、人民調解工作原則

 1、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2、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3、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4、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5、人民調解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當事人權利

 1、選擇或者接受人民調解員。

 2、接受調解、拒絕調解或者要求終止調解。

 3、要求調解公開進行或者不公開進行。

 4、自主表達意願、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當事人義務

 1、如實陳述糾紛事實。

 2、遵守調解現場秩序,尊重人民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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