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對各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內或其大宗交易系統內的大宗交易有明確規定,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8日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重新定義了大宗交易規則,深交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訂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1,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則
1.申報單筆a股交易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以上;單筆交易申報b股(上海)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單筆交易申報數量在200萬(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單筆交易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交易申報數量在65,438+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65,438+0,000萬元(含)以上。(在原基礎上,公司債券、公司債券現券、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金額降為:成交筆數在65,438+0,000手(含)以上,或成交金額在65,438+0,000萬元(含)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交易申報數量不低於65,438+0,000手,或交易金額不低於65,438+0,000萬元。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則
1,單筆交易a股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
2.b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萬港元;
3.單只基金交易筆數不低於200萬,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4.單筆交易債券數量不低於5000只,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影響大宗交易的出現,就是大宗交易單上股票的出現,接下來幾天的走勢大多是漲,而且很多都很猛。可以理解為大宗交易的買家多為投機者,也就是常說的莊家。他們在正常的二級市場融資有時很難,而且融資成本通常很高,所以在大宗交易市場融資相對簡單,而且有折扣。當然不是為了賠錢而買的,所以走勢上往往會有很強的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