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是人類的自然淘汰,是處理死者遺體的文明形式,是社會發展的產物,是文化傳統的組成部分。喪葬最初是中國古典中埋葬的意思。“喪”解釋為停頓,如《禮記》:“夏後氏葬於東階”,“殷人葬於兩筏之間”,“周人葬於兩階”;壹種喪葬解釋,如荀子:《三月喪》。“葬”為藏語釋義,如《禮記》:“國子曰:葬者也,藏也。如果妳躲起來,妳就會看到妳想從別人身上得到什麽。”這就是為什麽衣服足以裝飾身體。棺材四周是衣服,棺材四周是棺材,地球四周是棺材。“喪葬現在指的是處理死者遺體的方法和悼念死者的形式,包括訃告、遺體告別、追悼會、悼詞、敬獻花圈、葬禮、安葬、安放骨灰盒等壹系列喪葬事宜。
壹百多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在祖國廣袤富饒的土地上勞動、生活和繁衍。時間長了,人們的生活活動擴大了,原始人逐漸被固定的生活集體所取代,氏族公社這種社會組織出現了。在公社裏,不存在被別人剝削壓迫的現象,不存在貧富不平等。每個成員都有平等的地位。反映在喪葬問題上極其簡單。比如某個成員去世後,後人不忍心看著逝者的屍體腐爛,用柴火蓋上,埋在野外,不挖墳,不禮儀。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采用土葬。
在中國原始社會時期,靈魂不滅的宗教迷信觀念逐漸出現。以前沒有親人死後下葬的習慣。長生不老的觀念誕生後,就有了埋葬親人的習俗。唐杜《通典》說,在古代,規定“;古埋之,厚衣埋田中,未封或樹,喪期無數,後聖之棺易。”在半坡遺址的墓碑中,埋葬的死者大多面朝西方,意味著靈魂被托付給西方。這種宗教信仰,祖先崇拜的觀念,是在我們母系氏族中產生的。在奴隸社會,重葬之風和迷信活動更加盛行。奴隸主為了利用宗教迷信來維持其統治,極力提倡殘酷禮制的習俗,甚至將奴隸殺死作為祭品,埋葬作為祭祀品。商周時期建立了葬制,子女、王公、博士、學者、壹般奴隸主都不死,在時間、禮棺、隨葬品等方面有等級之分,而奴隸只“擡”起來或作為隨葬品活埋,如古侯家莊西北發現的大山丘。棺材房裝飾著雕刻的圖案,裏面放滿了珍貴的服飾。有商王的兵器和禮儀奴隸,有男女侍從的奴隸,也有供取樂的狗、猴等動物。像這種墓壹般要殺三四百人。這種豪華、浪費、殘忍的殺葬,實在令人發指。
喪葬程序:豎靈、收斂、失協、誘靈、收屍、祭典、火化、喪葬、安心、後續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