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指出,“十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壹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下降, 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目標。
為實現這壹目標,二氧化碳排放峰值需要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減碳增效行動、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城鄉建設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減碳等“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十大行動”, 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國家行動、區域有序錯峰二氧化碳排放行動。
針對綠色低碳交通行動,可以通過推進交通運輸設備的低碳改造、建設綠色高效的交通運輸體系、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交通運輸方式,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範圍內。
其中,交通運輸設備低碳改造要積極拓展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比重,推進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替代,推廣以電力、氫燃料和液化天然氣為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提高鐵路系統的電氣化水平。
到2030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驅動的車輛比例達到40%左右,運營車輛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降低9.5%左右,全國鐵路綜合能耗比2020年降低10%。陸路運輸的石油消耗將在2030年前達到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