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幹部,幹部不壹定是公務員。
公務員是有明確定義的。根據公務員法的定義,是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幹部目前通常是壹個概念比較寬泛的總稱,壹般指在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承擔壹定領導或管理工作的公職人員。幹部不僅包括公務員,還包括壹些事業單位。只是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幹部要註意與領導幹部區分開來。黨政領導幹部是指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中承擔領導責任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按級別來說,他們至少是副科級領導,比如鄉鎮副鎮長,這是領導幹部中級別最低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叫領導幹部,不擔任領導職務的叫幹部。
幹部與公務員的聯系與區別
從幹部和公務員的概念來看,兩者有很多交集,比如都是從事公共事務管理和服務的國家公職人員,等等。幹部是壹個很大的概念,包括公務員等很多群體,公務員只是幹部的壹種。以前在很多人的傳統觀念裏,幹部就是公務員,公務員就是幹部。幹部和公務員沒有分開。
其實,幹部和公務員有很多不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壹,性質不同。幹部是身份的具體含義,公務員只是壹種職業。幹部作為身份和階級的象征,與工農相提並論,而作為專業崗位,除了公務員,還有企事業單位的各種崗位。
第二,前景不同。幹部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地勤人員除外。公務員屬於象牙塔群體,是幹部中最有前途的,因為他們有行政執法權,晉升空間大。而其他群體的幹部,發展待遇普遍不如公務員。
第三,區別對待。公務員100%由國家全額支付,幹部不壹定。除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其他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國企的幹部,工資都是國家財政或者單位自己出,實際上在待遇保障上比公務員差。
壹般來說,公務員是幹部,幹部不壹定是公務員。這是幹部和公務員的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