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額根據60歲老人所處環境的不同而不同,並沒有壹個固定數額。
壹、基礎養老金
不管農民是否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即新農保,達到60歲退休年齡以後,國家都發放基礎養老補貼,前幾年是每月55元,現在增加到了88元每月。另外,參加了新農保的農民,60歲以後就可以領到養老金了,金額多少根據參保時交納的養老保險數額決定,多繳多得。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近幾年隨著新農村的統壹建設規劃,以及城鎮化建設的加快,國家大型建設項目也是越來越多,農民的土地常常被征用。
俗話說土地是農民的根,農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穩定的收入來源,盡管征地補償不少錢,但這些錢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總有用完的時候,養老就成了問題。為了讓失地農民老有所養,出臺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60歲以後國家發放養老金。
三、農村計劃生育養老補貼
前些年,農村很多人積極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了壹個孩子,成為獨生子女家庭,這些人年老以後養老壓力更大。
對於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除了年輕時給予獎勵,子女上學有教育補貼外,年老了到了60歲以後,國家給予壹定的養老補貼,夫婦雙方都有,壹年幾千元。
四、貧困農民生活補貼
這幾年,為了解決農民貧困家庭生活問題,出臺了農村低保政策,對農村低保家庭、五保戶家庭,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困難救助,除此之外,這些農民年老以後,國家還給予壹定的老年補貼,讓他們可以安度晚年。
五、農村老人高齡補貼
國家自2016年起出臺政策,對農村高齡老人給予壹定的生活補貼,至於多大年齡算高齡,各省份規定也不壹樣,補貼數額也不壹樣,有的地方70歲以上,有的80歲以上,還有的90歲以上。比如有的地方從80歲算起,每10年算作壹個年齡段,分別補貼每月100元、200元、300元不等。
擴展資料
世界各國的社會發展水平和經濟制度各不相同,按照籌資機制和待遇水平,其養老金制度主要表現為以下四種:
1、以德國、美國、日本為代表的“傳統型”。這壹類型堅持“選擇性”的保障原則,即對不同的社會成員適用不同的保障標準,保障費用由國家、雇主和雇員三方負擔,待遇保障的給付標準同勞動者的收入和交納社會保險稅(費)相掛鉤,強調勞動者個人應承擔的責任。
2、“福利型”,主要實行於英國、瑞典等西歐國家。這壹類型制度堅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則。保障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稅收,保障的範圍包括“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較高,國家負擔過重。
3、“國家型”,前蘇聯以及東歐等國家都曾實行這類制度。它堅持“國家統包”的保障原則,保障費用由國家和用人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不必繳納保障費用,保障的範圍包括了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這種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國家和企業負擔過重。
4、“儲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采納。這類保障制度實行“個人帳戶積累”的原則,保障費用由勞資雙方按比例交納,以職工個人名義存入個人帳戶,在職工退休時,將該費用連本帶息以壹定形式發給職工個人。
這種制度有利於樹立職工自我保障的意識,具有較強的激勵機制,但同時也存在著難以兼顧社會公平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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