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法律法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行為準則,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保險監管部門的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服從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遵守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規則;遵守所屬機構的管理規定。
2.誠實信用:在執業活動中主動出示合法執業證書,如實告知客戶本人或本人所屬機構與保險公司的關系;客觀、全面地向客戶介紹保險產品和服務信息,如實告知附屬機構與保險相關的客戶信息,以免誤導客戶;向客戶推薦的保險產品應當符合客戶的需求,不得強迫或誘騙客戶購買保險產品。
3.專業能力:取得法律資格,執業前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在實踐活動中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參加保險監管部門、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和附屬機構組織的考試和繼續教育,使其不斷適應保險市場對保險代理人的要求。
4、客戶至上:為客戶提供熱情、周到、優質的專業服務;不影響客戶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舉止禮貌,時刻保持職業形象;主動避免實踐中的利益沖突。
5.勤勉盡責:秉持勤勉的工作態度,努力避免實踐活動中的失誤;忠誠服務,不侵犯附屬機構的利益;不得挪用或占用保費,不得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權限或附屬機構的授權。
6.公平競爭:尊重競爭對手,不詆毀、貶低或負面評價保險中介機構、保險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依靠專業技能和服務質量進行競爭,競爭手段正當、合規、合法,不以行政力量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開展業務;加強同行業人士的交流與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進步。
7.保密:對客戶和附屬機構的保密義務。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