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火災報警處理流程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收到火警報告後,按“靜音”按鈕確認火警信號的位置;
2、消防控制室值班主管應立即派值班人員或通知消防檢查員到火災現場觀察;
3.火災確認後,應立即向值班室主管報告,值班主管應將報告提請主管;
4.值班主管確認火災後,應立即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
5.連接相關部分的火災緊急廣播系統,通知相關區域的火災和人員疏散。
6、根據火災的位置和狀態,啟動相應的聯動設備,如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
7、值班主管應呆在控制監控系統運行,並做好防火記錄。
第二節火災報警處理步驟
1.火災報警控制器顯示火災報警信號或接到火災報告後,應首先核實在系統報警圖中的相應位置;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管應立即派值班人員或通知消防檢查員攜帶通訊工具和滅火器前往報警現場觀察情況,主管值班人員應留在控制室,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或消防檢查員在現場核實火警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
4.主值班員接到誤報警通知後,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5.在值班記錄中詳細記錄誤報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處理方法;
6、消防值班員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
第三節火災報警處理程序
1,消音;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消防電話等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進行確認;
3、如果沒有著火,應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並做好記錄;
4.如果發生火災,立即用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長報告,並立即用現場滅火器滅火;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根據火情啟動相關消防設備,通知相關人員,向領導匯報並撥打119報警;
6、處理後,恢復系統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