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儒家思想的影響,中國的古建築追求與自然的和諧,古建築以木結構為主,而不是像西方建築那樣大量使用石材作為建築材料。而且中國古代涉及的宗教建築都是香火彌漫,所以經常翻新。中國人註重方正整潔的建築。建築多為單形,古建築規模壹般為壹到兩層,不宜過大,且以木結構為主。土木工程根據木材屬性,陰陽性適中,適宜居住。木結構靈活,易於拆卸,室內空間設計改造簡單。
鬥拱作為古建築的承重構件,造型美觀獨特,同時還具有裝飾和隔離作用。它是中國古建築中獨特的組成部分。鬥拱主要由拱、上翹、凸起、豎、鬥、凸起組成,各部分尺寸設計精巧,給人壹種神秘的感覺。鬥拱也是中國古代建築檔次的象征。建築等級越高,鬥拱就越復雜,越繁榮。比例2被廣泛應用於鬥拱的尺寸設計,因為長寬比為2的矩形比長寬比為1的矩形更舒適。同時,1: 2是正方形的邊長與外接圓半徑的比值,從中國文化的角度反映了圓的地方的概念。古建築的結構形式和模壓提梁式、穿鬥式、井式是我國古代木結構的三種主要形式。
其中,吊梁結構應用最為廣泛,吊梁結構適用於各種形式的建築,既可用於單層建築,也可用於多層建築。鬥式建築在我國南方民用建築中應用廣泛,其特點是所需木材不巨大,便於運輸和加工。井幹建築在工程中應用不多。東北的樹屋是典型的井幹建築,建築形式比較原始,多為原生木材。三種建築形式既獨立出現,又相輔相成,有時相互混合,更常見的是提梁式和穿鬥式結構的混合。
古代建築為了節省建築材料,增加室內使用空間,壹般在山體兩端采用穿鬥結構,中間采用提梁結構,可以充分利用提梁結構和穿鬥結構的優點,使建築發揮最佳作用。其他特殊結構也存在於古建築中,如挑高、側角、移柱、降柱等。升角和側角增加了結構體系的內聚力,提高了結構的整體力學性能,但升角和側角的施工工藝復雜。宋遼時期,古建築的壹些內部柱被減少,以增加建築的室內空間。這種方法稱為列歸約法。在保證整體結構穩定的情況下,從原有的柱網結構中減去部分柱,就是減少柱,但結構等不穩定因素會增加,可見柱減少法有利有弊。古建築模數制主要有木材分等制、鬥口制、柱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