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精神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也是中國古代的傳統思想之壹。中國古代的思想家主張“敬天、治鬼、遠神、重人”。
在這種傳統思想的不斷浸潤下形成的文化價值取向,幾千年來深刻影響著中華民族。
但是,先秦時代“人”的含義與我們現在的含義不同。當時“人民”泛指那些靠體力勞動為生的被剝削階級。
《史記》中存在的“民本”思想,不僅是先秦傳統詞匯“民本”的延續,而且《史記》中“民”的範圍遠遠超出了“民”的範疇。
既包括傳統意義上的統治階級和剝削階級,也包括壹般意義上的窮人。
所以梁啟超先生看了《史記》後評價說:“與前史家最不同的是,以民為本位。”所以《史記》所倡導的“民本”精神,在壹定程度上造就了中國史學界的“民本”傳統。
司馬遷寫《史記》所流露出的“民本”精神,在壹定程度上也是對先秦時代“民本”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先秦時期,思想家們已經初步認識到“人”這壹物種在自然界中的崇高地位。
《商·舒泰·士商》中有壹句話:“唯人是萬物之靈”,《孝經·生誌》中也有類似的描述:“天地之性,人之可貴”。
這裏提到的“人”和“史記”?兩者沒有太大區別。都是超脫於階級之外,被稱為萬物之靈的“人”。
同時,先秦思想家在辨析民君關系時,充分認識到“民”在“君”中的作用。
第壹,“人”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君”不從事勞動,也不從事經濟生產,所以君所用,國之富民也。
民為國之本,這壹點在《左傳》中也有所體現。如《左傳》感嘆公元年:“臣聞國富民如傷是福,視民如糞土是禍。”
通過對這些材料的研究,我們可以知道,從先秦開始,我國的先賢們就已經明白,所謂“民”是國家興亡的根本因素,是統治階級生活資料的來源。
於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者成天子”,成了那個時代最樸素的“民本”思想。
第二,君主代表人民,應該為人民服務。《左傳·包公十四年》:“民生,君立”,巧妙地把“民與君”的地位結合起來。他們不是對立的兩極,而是* * *的關系。
君主是人民建立的,人民的支持使君主的地位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