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聯手推出《清理整治武術亂象規範賽事活動管理辦法》,明確十類須重點整治武術亂象,具體如下:
壹、違反武術賽事活動及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組織或參加不規範的賽事活動;
二、隨意自創門派、私下約架、惡意攻擊、相互詆毀、歧視他人;
三、自封“大師”、“掌門”、“正宗”、“嫡傳”等稱號,欺世盜名,招搖撞騙,誤導群眾;
四、以“拜師收徒”、“賀壽慶典”、“評比表彰”等為名收費斂財,以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
五、背離武術精神,利用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和惡意炒作等手段發表不當言論,造謠傳謠或騙取錢財;
六、偽造、銷售假運動員等級證、假段位證、假教練員證、假裁判員證或相關資格證書;
七、通過武術賽事和活動從事賭博、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
八、利用武術活動場所或指使縱容他人從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
九、罔顧安全,不分項目、性別、年齡、體重級別,不按規定使用護具進行武術搏擊比賽;
十、借武術之名從事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擴展資料
針對亂象的監督監管措施:
壹旦發現非法約架、惡意炒作、不規範比賽、偽大師假掌門招搖撞騙等違法違規苗頭,中國武術協會將及時報告、制止、處理,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對拒不整改的個人或者組織將及時主動聯合多部門進行執法查處。
對於違規的個人和組織,中國武術協會將約談告誡、通報批評、列入行業黑名單等,以維護武術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創造武術行業的良好風氣、弘揚武術優秀傳統文化。
人民日報-體育總局重拳整治私下約架、自封“大師”等十類武術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