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國法律對建墳有哪些具體規定?
我國法律對建墳的規定散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等
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壹,這些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為農村村民設立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必須經過批準。《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殯葬設施。農村公益性公墓不得為村民以外的人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恢復宗族墓地。”
第二,對墳墓的位置進行了限制。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七十四條分別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和“違反本法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如果妳自願改革喪葬習俗,別人不得幹涉。”
2.哪裏禁止建墳?
第二章殯葬設施管理《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區域禁止建造墳墓:
(壹)耕地和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河流堤壩和水源保護區附近;
(四)鐵路和公路幹線兩側。前款規定區域內的現有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掩埋,不得留墳。
3.人死後可以不火化嗎?
當然不是。按照戶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人死了必須註銷戶口,但是現在已經全面實行火葬制度,不火化是不可能的。
以上是關於我國法律對建墳的具體規定的相關內容。事實上,墓地現在在農村很受歡迎。墓地有很多優點,燒紙可以節約土地,避免火災,但無論如何都要火化,這也是法律強制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