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是指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以維持其存在和實現其社會管理職能的活動。它既是國家(政府)為滿足社會公共需求而對社會產品進行的社會集中分配,也是壹種宏觀的社會公共管理活動。國家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和收入形式。
縱觀中國幾千年保存下來的古籍,可以看到諸如“國用”、“國計”、“支出”、“理財”等詞語,都是對當今“財政”,即政府理財方式的記載,還有“治粟內史”、“大農令”、“大農令”等與當今財政管理部門有關的詞語。“金融”壹詞雖然現在在我國使用,但出現在漢語詞匯中也不過百年。據考證,清光緒二十四年,即1898年,戊戌變法詔書中有“改革財政,實行國家預算”的規定,這是“財政”壹詞第壹次在政府文件中使用。“財政”壹詞的使用是在引進當時西方文化思想的指導下,從日本間接“引進”的,而日本則來自英文“public finance”壹詞。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先生多次用“金融”壹詞強調金融改革。中華民國政府成立時,掌管國家收支的機構名為財政部。美國政府對應機構的英文單詞是“Department of Treasury”,原意為國庫或國庫,在中國也譯為“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