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竹(或管弦)作為壹種演奏形式早在《晉書》中就有“絲竹更和諧”和“凡此曲,初為曲,後為管弦。”賬戶。魏晉以來,關於絲竹樂隊的組合形式和絲竹音樂的記載很多,可見絲竹音樂的歷史相當悠久。
在傳統的民族器樂中,絲竹樂與弦樂索樂是有區別的。和弦純粹是弦樂器演奏的,樂隊裏沒有竹管樂器。但對於某些音樂,可以用弦樂合奏或竹聲合奏的形式來演奏。甚至對於某壹種音樂,有的音樂是弦樂隊演奏的,有的是竹樂隊演奏的。如粵樂早期的樂隊組合“吳家頭”屬於絲竹樂隊,而後期的“三家頭”(高虎、揚琴、秦琴)屬於弦樂樂隊。不過現在的粵曲弦樂隊和絲竹樂隊都是用的。由於它們在許多方面有相似之處,現在人們普遍認為索樂屬於絲竹音樂。
和弦樂隊以十三和弦的樂隊組合為代表,樂器有胡琴、琵琶、三弦、箏。絲竹樂隊以江南絲竹樂隊為代表。常用的樂器有簫、笙、二胡、中胡、琵琶、揚琴、小三弦、班卓琴、極鼓。
絲竹音樂具有“柔、細、輕”的音樂特征;
柔:指樂隊合奏的柔音;
精:指精致細膩的表演風格;
光;指的是以表達輕松愉悅的趣味為主的音樂。
這些特點的形成與絲竹音樂多在室內演奏有關。
江南絲竹音樂泛指蘇南、浙西地區的民間絲竹合奏音樂,其中以流傳於上海的音樂為主。絲竹樂是壹種傳統的“細樂”演奏形式,將絲弦與竹管樂器相結合,有時還加入壹點打擊樂器,起到點綴作用。江南絲竹合奏樂器有:絲弦二胡、三弦、琵琶、揚琴,竹笛、簫、笙,小型打擊樂器鼓、板等。其中以二胡、笛子、笛子為主。江南絲竹是民俗音樂,多與民間婚喪喜慶、廟會有關。其音樂風格清新活潑,細致優美典雅;曲調優美流暢,柔和委婉。所謂“八大曲”,是江南絲竹傳統曲目中的名曲,其中壹首便是《中華花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