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現實主義理論,所謂國際體系就是無政府狀態下以國家為主角的強權政治。在這樣壹個國際體系中,暴力和戰爭是常見的現象,因為沒有壹個世界政府或普遍權威能夠執行法律和建立秩序。這種狀態就是所謂的“自然狀態”。面對這種狀態,壹個國家要想生存,就必須照顧好自己的利益。這種自助的特性決定了國家是利己的而不是利他的。壹個國家參與國際互動的根本目的是加強力量和安全,而要實現這壹目標,主要取決於國家的實力,尤其是軍事能力。
2.自由制度主義認為,雖然國際互動中存在強權政治,但相互依存導致的國際合作和國際機構,包括各種國際組織和機構,也是國際關系的壹種常態。這種相互依賴不是壹般的聯系,而是壹種涉及成本和代價的關系。作為國際交往的產物和表現,這種關系使得國家之間除了利益沖突之外,還存在許多共同利益或合作利益。這種* * *相同或合作的利益,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或改變國家基於強權政治的外交政策行為,會形成大量規範化、制度化的東西作為保障。這種標準化、制度化的東西,無論有沒有明確的條約、協議或者組織形式,都構成了制約國與國之間互動的結構性因素。雖然這個因素很脆弱,經常遇到挑戰,但這些挑戰不會改變整個國際體系的制度主義意義。
3.建構主義認為,國際結構不僅是壹種物質現象,也是壹種概念現象。除了物質世界,還有壹個意義和知識的世界,或者說是壹個主體間的世界——壹個* * *共享的知識世界。這個世界包含著行動者對周圍世界的解釋和理解,體現為政府、政治精英、學術界和民眾之間的思想交流和意識形態對抗。正是通過這種觀念上的互動,“國家”才會對對方形成壹定的“看法”和“態度”,這些“看法”和“態度”的總和構成了國際體系的主觀結構。在建構主義看來,行為體之間的互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國際體系最終是由行為體的共同理解和期望決定的。現實主義側重於對現狀的描述;自由制度主義考慮到現實和制度的約束;建構主義側重於描述意識形態對國際關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