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超過十億人將聖經視為精神生活的寶庫和上帝啟示的來源。
《聖經》是壹部深刻而悠久的記錄,它是通過多年對宗教生活的反思而構思出來的。記載了先知、詩人、聖賢、使徒、民族英雄與神的宗教經歷和經歷。
有些人在經歷了人生的偉大旅程後,把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經歷和對人生的深刻觀察用口頭寫了下來,成為今天《聖經》的主骨架。
《聖經》是壹本關於生活的書,也是壹本指明生活道路的書。裏面的角色只有神、人、命、天和地。
所以,它不是科學書,不是歷史書,不是勸誡書,也不是任何我們可以和其他作品歸為壹類的書。
《聖經》充滿理想,非常腳踏實地;它是超越和實用的。
雖然是以神道為中心,但是是為了弘揚人文精神;它有很多對來世的描述,但它是教人這輩子怎麽過的。
它的智慧就像林中的風,荒野中的音樂。
單純的人聽到它的呼喚,熱愛生活的人感受到它的吸引力。
這本書講的是生與死,以及壹個人生前的各種變化和死後的不同命運。
它多次見證了壹個民族的興衰,贊美了壹些成功的人生,惋惜了壹些失敗的人生。
裏面的壹切似乎都在隱約告訴我們,壹個國家、壹個民族有興亡的機會,人類和生命也有生死的“變數”。
這本來就是上帝在創世之時就定下的規律,也是我們習慣所說的“客觀規律”。
二、聖經信息:1、聖經:英文聖典原意為“聖書”。
《聖經》原本是希臘文,即英文書,但要加壹個定冠詞才成為《聖經》,意思是“那本書”。
在教會傳統中,聖經不必有名字(就像我們不必直呼父親的名字壹樣),因為聖經是“書”,是書中的書,是生命的書,是最重要、最寶貴的書。
中文的“經”字,指的是“天下之大經”,是做人或“立於天下”的根本大道,是人生應該遵循的模式。
2.舊約和新約:聖經分為兩部分,前壹部分稱為舊約,後壹部分稱為新約。
遺囑是指人與神之間的盟約和契約。
舊約為新約鋪平了道路。
3.舊約最初指的是上帝和以色列民族在西奈山的契約。
舊約全書中記載的是耶穌出生前的故事。
4.新約是耶穌基督用他的聖血和聖死為全人類所立的永恒之約,稱為新約。
《新約全書》記載了耶穌出生後的事跡。
5.福音:《新約》中關於耶穌基督生平的四本書被稱為“福音”,福音是“好消息”,因為耶穌基督的誕生給人類帶來了得救的“好消息”。
6.藏書:《聖經》不是單壹的壹本書,它包括《舊約》46卷,《新約》27卷,《* * *》73卷;歷時1500年完成,作者不計其數,作者超過40人。
(因為聖經是長期“口傳”下來的,然後記錄成書;所以“寫手”比“記錄員”多。7.聖經的文學類型:聖經不是歷史書,也不是科學書,而是“聖經”。
就像我們不能用歷史的眼光去讀西遊記,不能用科學家的批判態度去對待唐詩三百首,也不能用非聖經的眼光去讀聖經。
《聖經》各卷的文學類型有傳記、歷史、法律、禮儀、詩歌、戲劇、寓言和神話。
因為世界主要是通過不同的風格來揭示生命的奧秘,向人們傳達他的計劃和信息。
人只有在神的光下真誠地尋找,才能明白聖經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