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國和美國名字
英國人和美國人名字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後。如果把約翰·威爾遜翻譯成約翰·威爾遜,約翰是名,威爾遜是姓。再比如愛德華·亞當·戴維斯翻譯成愛德華·亞當·戴維斯,其中愛德華是教名,亞當是名,戴維斯是姓。
有些人以母親的姓或與家人關系密切的人的姓作為第二個名字。在西方,有隨父姓或父名的,名字的後綴是晚輩或羅馬數字,以示區別。比如小約翰·威爾遜,譯為約翰·威廉,喬治·史密斯三世,譯為喬治·史密斯三世。
2.法語名字
法國人的名字也是名和姓,壹般由兩三段組成。前兩節是人名,最後壹節是姓。名字有時能達到四五段,多是教名和長輩起的名字。但是現在長名字越來越少了。例如:亨利·勒內·阿爾伯特·蓋伊·德·莫泊桑翻譯為:亨利·勒內·阿貝爾·居伊·德·莫泊桑,壹般稱為蓋伊·德·莫泊桑·居伊·德·莫泊桑。
3.西班牙和葡萄牙名字
西班牙人的名字往往有三四段,前壹兩段是我的名字,倒數第二段是我父親的姓,最後壹段是我母親的姓。壹般父親的姓就是我的姓,但也有少數人用母親的姓作為我的姓。
例如:Diego Rodriguez de Silva Y Velasquez翻譯成Diego Rodriguez de Silva velazquez,DE是介詞,Silva是父親的姓,Y是連詞“他”,Velasquez是母親的姓。
已婚婦女常常去掉母親的姓,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頭稱呼往往是指父姓,或者是名加父姓。比如西班牙前國家元首弗蘭西斯科·佛朗哥。
它的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諾·赫門吉爾多·特奧多羅·弗朗哥·巴蒙德。前四段是人名,倒數第二段是父姓,最後壹段是母姓。縮寫時,使用第壹部分的名字加上父親的姓。
相關知識
1,更早的姓氏來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中的教名通常不作為姓氏借用。?
2.英國人習慣於縮寫所有的教名和中間名,如M.H .撒切爾;美國人習慣只縮寫中間名,如羅納德·w·裏根。?
3.名字前有時會有人際稱謂,比如職務等級。博士,教授,院長。可用於姓或名之前;而Sir只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英文名字的壹般結構是:教名+自名+姓。就像威廉·宿培龍·柯林頓。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會被省略,比如喬治·布什,很多人更喜歡用昵稱而不是正式的教名,比如比爾·克林頓。